唆使下属推民防员入泵井 一级准尉判监13个月

法官指被告法立是事发时在场职位最高的人,理应确保下属的安全,但他却失责,没有阻止悲剧发生。(档案照片)
法官指被告法立是事发时在场职位最高的人,理应确保下属的安全,但他却失责,没有阻止悲剧发生。(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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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人员泵井溺毙案,一级准尉被指唆使下属将22岁的郭俨进推入12米深泵井,昨天被判坐牢13个月,闻判后与亲友泪洒公堂。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5月13日晚上9时许,22岁郭俨进中士在大士景消防局庆祝即将结束国民服役,孰料被同僚推入用来训练的泵井,当场溺毙。

五名民防部队人员事后被控,其中,一级准尉法立(35岁)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唆使上士长努尔法特瓦(34岁)做出鲁莽行为,把郭俨进推入12米深的泵井里,导致他丧命。法立不认罪,经审讯后,法官判他坐牢13个月。

代表律师昨天求情时说,被告不曾见识过这类的整人仪式,不像努尔法特瓦曾把同事丢下井。

律师也指,被告原本以为看守室庆祝郭俨进退伍后便结束,但努尔法特瓦起哄并首先将郭俨进抬到泵井,显然努尔法特瓦原本就有意推郭俨进入井,并不需要被告唆使。

然而控方反驳指,被告试图想要减轻自己的罪责,把罪都推给努尔法特瓦,自己则当旁观者。

法官也打断律师陈词,指律师应为被告求情,而不是指责努尔法特瓦。

律师接着指,被告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个悲剧,他也是在郭俨进被推入井15秒后,跳入井救他的头几个人。

法官:被告是扮演主动的参与者

律师指,被告在民防部队服务11年,律师也提呈三名上司的求情信,内容提及被告在民防部队期间,行为和态度良好,并与同事和属下相处融洽。

律师说,被告拥有两名三岁和七岁孩子,妻子是牙医诊所的行政助理,而被告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如今因这起事件丢了工作,因而恳请法官判他四个月或八个月监禁。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并不是旁观者,而是扮演主动的参与者,明知道落井仪式是被禁止的,当时12米深的泵井里有11米深的水,被告深知非常危险,也不确定郭俨进会否游泳,便唆使努尔法特瓦推他入井。

法官也指,被告当时是在场职位最高的人,理应确保下属的安全,但他却失责,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至少25名亲友陪同被告出庭,被告和亲友闻判后泪洒公堂。死者郭俨进的父亲和一名朋友也出庭聆讯,事后眼眶泛泪离开。

除了被告,有四名民防部队人员也被控,包括消防队长钟志文中尉(38岁)、副队长纳詹一级高级准尉(41岁)、上士长阿迪哈扎里(33岁)和上士长努尔法特瓦(34岁)。其中,阿迪哈扎里去年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坐牢一个月。

努尔法特瓦去年也承认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被判监12个月又四周。

钟志文和纳詹皆不认罪,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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