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失败 七旬妇成植物人 家人索赔不果反要付医院40万

吴沅心于2014年6月2日在国大医院动手术切除脑瘤。(档案照)
吴沅心于2014年6月2日在国大医院动手术切除脑瘤。(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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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妇脑部出现肿瘤,动手术却失败,脑出血成植物人3年,家人向医院索赔不果,反被法官判需支付院方所拖欠的住院和医药费,总额预计超过40万元。

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现年70岁的吴沅心于2014年6月2日在国大医院动手术切除脑瘤后成为植物人,虽然院方在2014年10月诊断她情况稳定,可以出院,但家人却反对让她出院。

女儿詹玉珠(42岁)更是以母亲诉讼代表人身份,起诉国大医院神经外科高级顾问医生姚进财和国大医院疏忽。

吴沅心在2014年5月间开始经常作呕,双眼通红,走路无法平衡,经常跌倒,5月14日为此到国大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脑部有一颗约5公分大肿瘤压着脑干及神经线,导致脑部积水。

诉方指医生和医院有三大疏忽,即医生错误判断、手术前后未妥善照顾妇女,导致病情恶化变植物人。

辩方否认疏忽,并提出反诉,要向诉方索讨“逾期住院”的医药费。

高庭法官陈祥泰昨天发表裁决,认为姚进财医生在手术前阶段没有疏忽,院方在手术后阶段,在监督吴沅心情况时,所给予的照顾有达到应有的标准,因此没有医疗疏失责任。

法官最后判诉方败诉,同时批准院方的反诉,判诉方需支付所拖欠的39万7478元住院和医药费。法官裁定家属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以及从7月27日到下判日的其余医疗费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11月28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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