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工作小组建议,由医理会理事担任主席的投诉小组接获投诉后,会先成立调查委员会初步审查,三周内就要决定无理取闹的投诉将不受理。至于可立案的投诉,则进行调解或转交投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
医药理事会处理投诉的现有程序过于冗长,积压的案件要四年半才能清完。为提高效率并加强裁决独立性,卫生部成立新的纪律委员会,日后的投诉案件有望在一年半内结案。
根据现有程序,医理会接获病患投诉后会成立投诉委员会(Complaints Committee)调查。调查结束后,轻者将收到警告信,重者则转交纪律审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展开进一步审讯。
然而,投诉委员会和纪律审裁庭都由医理会就每起案件委任成员,造成不够独立的观感。一些专家医生要么不愿担任审判员,要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再加上不熟悉法律,不知道该如何行使权利。
检讨获取知情同意程序与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纪律程序的工作小组,在昨天(12月3日)公布的报告中指出,这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和浪费资源”,有些投诉案件甚至拖了六年才解决,对医生和病患造成极大困扰。
为提高效率,解决医理会“既是裁判、又是控方”的怪象,工作小组建议成立投诉小组(Complaints Panel),由医理会理事担任主席的小组接获投诉后,会先成立调查委员会(Inquiry Committee)初步审查,扮演筛选角色,在三周内就要决定无理取闹的投诉将不受理。至于可立案的投诉,则进行调解或转交投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
卫生部也计划成立新的纪律委员会(Disciplinary Commission),专门处理须正式调查的案件,纪律委员会将配有专属职员,主席将由卫生部委任的医生专职“常驻”担任,而不是由医理会委任。纪律委员会也将为调查委员会、投诉委员会和纪律审裁庭的委员提供培训。
这样一来,日后的投诉案件有望在一年内解决,最快甚至能在四到六周结案。
报告指出,医理会每年平均接获155起投诉,其中有56%不受理,三成收到警告信,仅有2%以调解方式解决。小组建议日后可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更多案件,以避免耗费资源审理。
由于医理会目前接获的投诉全由投诉委员会调查并决定如何处理,以致积压了大量未处理案件。截至今年10月,共有223起投诉和40起纪律审裁庭案件有待处理,即使今年不再接获新投诉,按照现有速度仍需花上四年半才能清完。
改革建议若能立法落实,现有投诉和未来收到的投诉将通过“双轨制”解决。通过加大资源,积压案件有望在两年半内结案。
卫生部工作小组委员黄长彦医生受访时说:“调查、提控和审裁这三个角色目前都由医理会负责。我们小组建议把审裁的工作分出来,纪律审裁庭日后会由独立的纪律委员会成立,以提高审理程序的透明度。”
建议设六年投诉期
工作小组也建议应设立投诉期(time bar),病患须在事发后的六年内提出投诉,若错过投诉期,案件得涉及公众利益才能获得处理。
另外,小组也建议修订医疗注册法令(Medical Registration Act),最低三个月的停牌期限(suspension period)将被取消,以确保审裁庭能根据不同投诉案件,酌情给予最适当的裁决,修法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