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工作小组建议,由医理会理事担任主席的投诉小组接获投诉后,会先成立调查委员会初步审查,三周内就要决定无理取闹的投诉将不受理。至于可立案的投诉,则进行调解或转交投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
医药理事会处理投诉的现有程序过于冗长,积压的案件要四年半才能清完。为提高效率并加强裁决独立性,卫生部成立新的纪律委员会,日后的投诉案件有望在一年半内结案。
根据现有程序,医理会接获病患投诉后会成立投诉委员会(Complaints Committee)调查。调查结束后,轻者将收到警告信,重者则转交纪律审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展开进一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