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自导自演遭骚扰 火烧自家门  逼警捉阿窿

被告蔡思妮(左)自导自演放火烧家门。右图显示,门铃周围也有火烧的痕迹。
被告蔡思妮(左)自导自演放火烧家门。右图显示,门铃周围也有火烧的痕迹。

字体大小:

为逼警方调查逮捕阿窿,少妇无数次报案谎称遭骚扰,还自导自演放火烧家门,却被邻居电眼拍下,揭露谎言。

这名谎话连篇的少妇是蔡思妮(34岁),她共面对10项向公务员提供假情报及一项恶作剧纵火的控状,控方以4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欠下阿窿债,为逼迫警方快速展开调查,她决定报假案称遭阿窿骚扰,进而向警方施压。

在2017年3月21日,被告前往淡滨尼邻里警署报案,谎称她在2月7日至3月21日饱受阿窿骚扰,甚至危害她和家人的性命。

被告告诉警员,曾有两名陌生男子在家门外徘徊,之后她前去查探时,两人竟往她脸上泼油,之后家门前也遭人泼油。

被告也谎称接到骚扰电话,对方逼迫她转账,否则将挟持和伤害她的女儿。后来,她和女儿遭陌生男子从后头袭击,造成女儿跌倒撞伤头,为此入院两天。

警方展开调查,期间被告也坚持事情属实,甚至还提供更多细节。

被告在2017年5月15日,再度动歪脑筋,使用打火机和浸过稀释剂的毛巾,在家门前放火。被告当时躲在楼梯间,看见邻居出来后,便悄然离开。邻居随之报警表示,被告的铁门被烧毁,可能是欠下阿窿债。

这一烧,不仅被告的铁门、木门和地砖都受损,走廊的墙壁和地板也都被熏黑。

怎料,被告的举动早被邻居的电眼捕捉,被告才承认多次向警方撒谎。

控方表示,被告曾在2012年因偷窃而被罚款700元,如今也向心理卫生学院寻求治疗,不反对强制治疗令。

法官同意,要求控方提呈强制治疗令、日间报到令和社区服务令的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案展至下个月2日下判。

被告住家已出租

记者今早(10日)走访被告住家,发现单位已出租给一家三口。租户表示,被告和丈夫保留一个房间,偶尔回家拜神。

据观察,单位外安装了一台闭路电视,门前则有被熏黑的痕迹,附近的电梯处则留有油渍。

不愿具名的邻居受访时说,记得2018年曾两度看见被告的单位铁门、鞋架着火。

“铁门着火时,我很担心自己家中的老人家受影响,还主动上前灭火。”

邻居表示,甚少见被告露面,双方也不常来往。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月10日的《新明日报》。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