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被解雇 男子拆电眼破门窃500副镜框

被告洪国栋被判监15个月。(海峡时报)
被告洪国栋被判监15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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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女友被公司解雇,男子凌晨破门进入公司,偷走价值近3万8000元的财物,包括537个眼镜框,还喷漆涂鸦,被判监15个月。

被告是38岁的洪国栋,他面对两项破门行窃与恶作剧的控状。被告的同谋是32岁的蔡伟信,他在去年12月30日被判入狱8个月。通报人则是28岁的周成德,他当时受雇于一间位于宝龄大厦的公司。公司的业务是发行眼镜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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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国栋进入大厦后,破门行窃。(谷歌地图)

案情显示,去年6月24日,通报人上班时发现门把松脱,他也无法把钥匙放入门孔中。当他打开公司门时,看见窗户与玻璃板写上他的名字以及“欠钱还钱”的字样。他见状立刻报警。

警方从大厦取得的电眼画面显示,被告与同谋在去年6月22日凌晨约1时11分进入大厦。被告决定破门行窃,因女友曾在该公司上班,但之前因为和通报人起纠纷而被解雇,因此想代替她出头。

被告在犯罪时,也要求同谋协助把风,自己则破门进入公司。两人到大厦六楼,被告拿出螺丝起子与铁锤,把螺丝起子对着门孔,用铁锤敲打螺丝起子的一边两次,大门就此打开。

被告进入公司后,立即把电眼的电源关掉,再偷取七样价值3万7822元的财物。这些财物包括:两台价值100元的电眼、价值1000元的笔记型电脑、价值1000元中央处理器与537个价值3万4184元的眼镜框。

被告将财物放在三个手提包与两个塑料袋。之后,警方只起获价值1万6258元的眼镜框,被告也没做出赔偿。

被告偷窃后,也在公司喷漆,造成损坏。

法官判被告入狱15个月,2月6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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