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被引渡马国受查 称无辜遭辱

阿叔投诉当初在工作的地方被警方在未说明来意下逮捕,辗转带到马国接受调查。(刘丽敏摄)
阿叔投诉当初在工作的地方被警方在未说明来意下逮捕,辗转带到马国接受调查。(刘丽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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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申诉,被怀疑涉及谋杀案,遭狮城警方扣捕并移交给马国警方调查,最后却无罪释放,不仅受辱又丢工作。狮城警方澄清,一切按程序办事,在认可的马国逮捕令下,移交涉事人员。

莫汉(50岁)近日在面簿公开个人经历,指自己在大约5年前,遭警方逮捕,并没收护照。他表示,被警方扣留48小时后带上法庭,指他于2015年3月2日,在马国槟城持枪射向一名男子,但他否认指控,辩解说当时在本地出席活动,没有入境马国。

莫汉称,他被带到槟城扣留,接受当地警方盘问,但家人都不知情,自己犹如从新加坡失踪一样。

“被逮捕后,我不仅丢了工作,还消瘦了20公斤以及掉发,入院做身体检查。我在大庭广众下被捕,受尽羞辱,71岁的老母亲事后得知,更感到心痛。不过到了最后,我无罪被释放。”

对此,警方发出文告澄清,推事庭于2015年3月23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21条文(与马国的互惠安排),以及在认可马国逮捕令下,警方将莫汉移交给马国警方拘留。

警方基于这起事件所流传的错误假设,发文告澄清。

文告说,马国警方于2015年1月向警方发出当地帮派犯罪组织资料,经调查后,指莫汉与其帮派成员有联系。“同年3月21日,马国警方通知警方在调查一起帮派枪击事件,酿2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与莫汉有联系。”

文告说,马国警方基于莫汉相信涉及帮派毒品活动与窝藏帮派成员,向警方寻求协助逮捕莫汉。

警方怀疑莫汉涉及暴力、毒品、军火与帮派活动,同年3月21日逮捕后者,扣留不超过48小时。在将他移交给马国警方当天,警方也已联络上莫汉兄弟,并提供了马国调查官电话号码。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月18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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