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10座组屋电池 两男被捕一被控

每个电信设备房内有个金属箱子被安置在墙上,相信就是摆放电池的地方。(曾美玲摄)
每个电信设备房内有个金属箱子被安置在墙上,相信就是摆放电池的地方。(曾美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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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电池!两名男子涉偷遍全岛,共从110座组屋底层的电信设备房偷走电池,结果双双落网,其中一人今早(3月3日)面控。

警方昨晚发文告表示,两名分别为31岁和45岁男子因涉及一系列的偷窃罪行,遭到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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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电信设备房的10米外有一台电眼。(曾美玲摄)

根据文告,警方在今年1月至2月期间,接获4起有关电池被偷窃的报案,发生窃案的地点在组屋楼下的电信设备房内,共有110座组屋底层的电信设备房遭偷窃。

据悉,受影响的地区包括蔡厝港、金文泰、裕郎东、宏茂桥、义顺、后港、榜鹅、四美等等。

经过调查和查阅警方闭路电视画面,宏茂桥和兀兰警署人员成功查出嫌犯身份,昨天在万礼园(Mandai Estate)和法嘉路(Fajar Road)一带逮捕两名男嫌犯。

其中一名嫌犯是来自孟加拉的米亚赫·拉希德(31岁),他今早在共谋偷窃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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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犯在义顺环路第677C座组屋楼下的电信设备房偷走了三组电池。(曾美玲摄)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去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义顺环路第677C座组屋楼下,偷走了三组备用电池,各价值35元。

这些备用电池备则是供电给星和宽带网络公司(StarHub Cable Vision)。

被告目前还押兀兰警署协助调查,案展至3月10日过堂。警方仍在对另一名男子进行调查。

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名若成立,也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也可能面对罚款。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3月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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