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青年父母双亡,父亲早逝,来自印尼的母亲患鼻癌去世,临终前曾将他托付给在狮城的女亲戚和女社工,也让她们看管义顺组屋和2万多元存款,以便等儿子满21岁后交还给他。怎知道母亲一死,女社工就将孩子交给女亲戚后不闻不问,女亲戚则在半年内把存款领干净,连其中一个账户里的12元也没放过。
今年30岁的青年入禀法院,向两名女子讨回银行账户里的钱,以及女亲戚七年来利用义顺组屋所赚取的租金。
法官在判词中斥责两女,说孩子的母亲知道自己将死,无奈下才会匆匆找不太亲的人托付幼儿,结果两女却辜负了她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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