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协助强奸四友妻 七男昨准重金保释

(档案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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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男涉嫌强奸其中四人的妻子,原本都不被批准保释,还押近半年,昨天(6月2日)都获准以10万至20万元保释在外,但必须佩戴电子追踪器。

《联合晚报》日前独家报道,七名本地男子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之间,互相协助强奸其中四人的妻子,七人皆被控上法庭。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能够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七名被告的名字。

四名受害者案发时年龄介于30多岁至40多岁,多数是在各自的家中遭害。庭上曾揭露,被告涉嫌用昏沉的药物(stupefying substances),控方相信受害人遭强奸时完全无意识。

七名华族被告年龄介于38至51岁,来自各行各业,在去年底开始陆续被控,直到昨天之前,他们七人都还押在监狱中。

控方日前在庭上指出,由于案件日前仍在调查中,七人不但互相认识,也认识受害人,因此要求法官不让他们保释。

案件昨天出现新进展,控方决定不再反对保释。其中六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昨天为他们争取保释,第七名被告因为刚解雇了律师,并未有新的律师在场。

法官批准律师的申请,让七人都能够保释,其中一人的保释金是20万元,四人是15万元,而另外两人是10万元。

此外,他们也必须交出护照,服从晚上10时至早上7时的宵禁,而且得佩戴电子追踪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6月3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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