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木匠称工作时锯伤4根手指,险些截指,岂料被认定因不是公司员工,索取不了赔偿,还得扛下万元医药费。
人力部受询时表示,木匠是公司雇用的独立承包商,并非员工,无法索赔。
当了近40年木匠的李先生(59岁)告诉记者,去年12月在兀兰工业区一个单位内,使用切割机器切木时发生意外。
“当时只有我一个人,电光火石之间,机器突然割向左手,除了小指之外的4根手指都被割伤,部分骨头碎裂,血肉溅开。”
他受伤后马上跑出门外求助,相邻公司的人看见后叫来救护车把他送院。
“当时留了很多血,除了受到惊吓之外,神志也很模糊。”

李先生动手术后住院5天,物理治疗以及复诊等医药费共高达上万元
他希望能私下解决,但最终将事件交给人力部调查,根据他出示的文件,人力部本月初发出索赔结果,通知书写道:“由于索赔方不属于雇员,根据工伤赔偿法令(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无法得到赔偿。”
李先生坦言,与老板是结识两年的朋友,对方原本是分包商,自立门户后叫他过去帮忙,两人并未签署雇佣合约,靠的是口头上的诚信。
“老板每周会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薪水,还为我支付公积金,或可证明我们的雇佣关系。”
或改行当司机
木匠目前还需跟进治疗,日后或打算改当司机为生。
李先生表示,他的左手仍有麻痹的症状,部分手指也不时感到疼痛,因此仍需复诊。
“医生也说,之后或许还要动多一次手术。”
李先生透露,他向来都是用左手,如今连重物都不能拿,生计恐怕受到影响。
“我是靠木匠的手艺为生,自从意外后就不能做了,之后我有可能转当司机,目前还在找寻工作中。”
老板姐姐:他是分包商 非家私厂员工
记者联络上老板的姐姐。姐姐王女士(47岁)受访时表示,自己对于事件知情。
“受伤的李先生并不是我弟弟的员工,而是一名分包商。我弟弟经营的是家私厂,接到工程则会分包给李先生做。李先生则会使用弟弟的工厂,完成工作。”
王女士表示,意外发生后,弟弟念在两人是朋友以及工作伙伴的关系,曾到医院探访他。
“弟弟原本也有打算帮忙赔偿医药费,但对方却说要把事件告诉人力部,因此弟弟只好跟着正常手续处理。”
案件将由助理劳工总监进行审核
人力部受询时表示,调查显示,李先生在事件发生时是公司雇用的独立承包商,并非员工,在工伤赔偿法令下,是无法得到赔偿的。
发言人指,李先生已经针对评估通知书(Notice of Assessment)提出反对,他的案件将由助理劳工总监进行审核。
“我们也已向李先生解释,他可向员工基金(Workers’Fund)申请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