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家外出去投票,少妇到投票站扫描身份证时,屏幕却显示自己已经投过票。她怀疑系统出问题,反映后工作人员给了一张“蓝色选票”让她去投票,但她事后才获知蓝色选票只是协助后续调查,并不会被当成正式投票,少妇为安全起见报警处理。
居住在锦茂连路的林女士(36岁,设计师)是在投票日当天中午12时30分,与丈夫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起到附近第23A座投票站,为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的候选人投票。
她描述:“由于当时带着孩子,工作人员就让我们排在优先队伍,然而当我扫描身份证时,屏幕却跳出“警告”字眼的红色字体,跟着我扫描了三四次也无法成功投票。”
工作人员当时协助她手动输入身份证号码,荧幕却显示,早已有人使用了她的身份证投过票。但林女士表示自己根本还未投票,也从未遗失过身份证。
她说:“我当时怀疑就是电脑系统出问题,工作人员随后问我是不是很想投票,跟着让我签了一张宣誓书,证明我是身份证持有人,并给了我一张蓝色选票。”
她当时不确定蓝色选票是否与正式选票有不同,后来工作人员才告知,蓝色选票不会被计算在内,而是主要为了协助当局后续的调查。
林女士说:“我回家后拨电给选举局反映情况,对方跟我说还是第一次遇到类似情况,所以建议我去报警。”
由于不清楚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况,加上自己投出的选票不会被纳入计算,至今为止也还没收到相关单位的回复,林女士才决定分享本身的经历。
二度去投票仍失望而归
少妇跟当局反映后,抱着希望二度来到投票站,但最终仍失望而归。
林女士表示,当时她在现场跟选举官投诉,也拨电给当局反映后,以为当局一旦查清楚情况,便能够让她去投票,因此在两小时后,约下午2时多她再度回返投票站询问,可惜结果还是一样。
她说:“我一直抱着希望,并在下午5点又再次打电话给选举局,但是他们表示还在调查情况,所以依然不能让我投票。”
这是林女士第三次投票,却是首次碰上这样的情况。她说以往手动点名从未出现问题,而这次电脑扫描却出现差错,当局似乎也没有预备方案。“如果是电脑系统出差错,也不知其他投票站是否有相同问题。”
本报已经向选举局了解林女士的情况。
蓝色选票属重复选票计票时不会考虑在内
蓝色选票属于重复选票(Tendered Ballot Paper),在计票时并不会考虑在内,但会用以协助调查。
根据《国会选举法令》,当有人声称自己是投票人,而已有他人以该投票人身份投过票时,才会开出“重复选票”。
根据法令,申请人必须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宣誓,而所获得的选票必须和其他选票的颜色不同,也必须获得选举官认证。
投票结束后,选举管不会计算重复选票,而是会将根据选票所投选的候选人分开包装并注明,之后将会将其封印和进行保存。
如果有人提出申请选举无效的申请,这些重复选票将用以调查,相关的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将这些选票计算为合格选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