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或售卖教材违反版权法 大专惩处侵权学生不排除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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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新月异,现代学生的学习方式跟过去大不相同,很多时候得靠互联网提供的资讯和方便完成课业。不过,也有学生利用网络赚取零用钱,把讲师辛苦撰写的讲义上载到网站,甚至“打包”历届考题出售。

讲义、考题到底有没有涉及版权问题?学生擅自上载是否抵触条例?大专学府又如何看待?

大学讲师、大学生,大专学府和教育部,以及擅长版权法的法律专家和教授接受《联合早报》采访,分享看法。

傅丽云 pohlh@sph.com.sg

未经讲师或大学授权,就上载讲义到网络售卖和分享属于侵权行为,违法学生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谴责和面对处分,严重的话会被中止上课甚至被开除。

本地四所大专学府和教育部,都表明严厉看待违法上载资料的行为。

新加坡管理大学发言人表明,新大的立场是:所有的教材是为了教学、求学和研究之用;未经授权,学术著作和课程教材不论是整份或部分,都不该为了商业利益或交换为目的而分发。

新大发言人说:“我们严禁通过Course Hero、Carousell和其他类似平台(售卖)这些教材。”她指出,学生侵权和违反新大有关版权的程序和要求,将面对纪律处分。“被发现擅自上载课程资料的学生将被谴责,也会接获解除资料的指令,并在必要时,赔偿版权持有者蒙受的任何财物损失”。

她指出,视情况而定,学生也可能面对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包括中止上课或被开除。学生也被告知若侵犯版权,版权持有人有权向他们采取法律行动。 

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言人说,国大的政策是让讲师享有自己的讲堂资料和讲义的版权,除非他们与大学另有安排。

“未取得版权持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其作品者就是侵犯版权。如果有侵权行为,讲师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执行他们的权利。”

国大发言人说,国大严厉看待任何侵犯知识产权和版权法令的行为,“任何学生被发现有这类不当行为,可能面对国大的纪律处分。”

教育部:考卷与讲堂资料知识产权归学校

针对有人售卖中小学考卷和初级学院讲义,教育部发言人说,学校拥有考卷和讲堂资料的知识产权,非法翻印或售卖这类资料者已经侵权。

“教育部无法容忍这样的行为,会继续与学校合作,确保侵权行为能得到纠正。若有侵权行为,学校其实可通过法律行动加强学校的版权权益。教育部和个别学校曾发信给个人或公司,执行我们的版权权益,而相关人士也停止侵权行为。”

擅自分享资料属于违法行为

新加坡理工学院发言人说,新加坡理工学院拥有讲师教材的版权,并提醒所有学生和职员,未经许可不可在任何平台分享资料,因为这是违法行为。

义安理工学院版权委员会主席黄俊明说,讲义是自动获得版权法令保护的。除非雇佣合约有特别注明,否则讲师在任职期间所撰写讲义的版权,是作为雇主的义安理工所享有。

他指出,根据版权法令,擅自上载有版权的资料到互联网,让多人使用就算侵权。

他指出,义安理工的讲师如果发现侵权行为,可要求理工院跟进,与相关的网站交涉,“像Course Hero的平台,一旦接到侵权的通告,它们有自己的法律程序得遵循”。

他说,理工院为了维护自己的版权权益,发过撤除指示,至今没遇到问题。

他指出,要全面监督互联网的侵权行为不容易,“但一旦发现有侵权,义安工院有良好的机制来保护自己的法律权利”。

教导学生了解知识产权

新大发言人说,侵权行为等于侵犯学术的诚信,但学生可能不知情,所以重要的是大学必须教育他们。

“倡导和指导,是新大用来协助学生了解使用知识产权的责任和道德课题的重要管道”。

她指出,新大图书馆的“信息、媒体与研究技能计划”,教育学生有关如何有道德地使用信息,涉及课题如版权、知识产权和剽窃(plagiarism)。

这项伸展计划涵盖面对面沟通、互联网研究指南,以及数码通识(digital literacy)等课堂学习。

此外,新大也开始综合课程大纲,发布版权通知给学生,提醒学生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或交易而复印或分发课题材料,强调只能用作教学、念书和研究用途。

“我们也扫描像Course Hero和Carousell等网络平台,查看哪些资料是未经授权上载。”

讲师无力阻侵权

学生罔顾版权、违法上载讲义的现象很普遍,讲师感叹无力阻止,也认为不值得费时、费力和花钱追究。

一名不愿具名的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院讲师说,未经作者或讲师授权就上载讲义等资料,这种行为属于违法,但版权拥有人似乎无能为力。

“除非版权费很显著,不然也不值得花费时间和金钱追究。”

这名讲师的讲义被上载到Course Hero网站售卖,或供订户阅读。为了鼓励更多人上载资料,该网站还允许上载者免费获得其他人上载的资料。

该讲师坦言对学生非法上载的行径颇为失望,“我已通知学生,未经授权,不能使用或分派讲义,但有学生显然不管。学生这样做,是否缺乏道德观,从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中获益?”

他电邮该网络服务供应商撤除讲义,却音讯全无。他表明不会再采取进一步行动,“我觉得与网络管理人交涉这样的课题,是在浪费时间。”

他指出,如果服务供应商是在海外,版权持有人要追究的话,所花费的金钱,相信与所得到撤除讲义的好处不成比例。

不过,他认为大学应保护讲义的版权。“我相信本地大学已这么做,但他们可能无法监察整个互联网,需要有人通知有侵权的事。”

上载讲义很普遍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陈汉吾教授说,学生把讲义上载的现象很普遍。

他说,技术上来说,分享阅读书目和课程材料就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学生是综合课堂所听到的和所读的资料,然后到网上卖他们的笔记,笔记的版权就属于学生”。

他说,多年前,法学院一些学生曾结合笔记,称为muggers inc到处兜售;其中一名学生的笔记非常出色和闻名,多年后还成了法学教授。

陈汉吾说,要向擅自售卖讲堂资料的人采取行动,这很难执行,因为不知道谁在卖。

他指出,不仅是讲义,他撰写有关土地法的法律课本,甚至被人整本复印和装订,在Carousell以原价的四分之一价格贱卖,“取货”地点就在新大附近的地铁站。

另一不愿具名的本地大学讲师说,讲义有没有被人放上网售卖,他根本没兴趣理会。

他说:“知道了又如何?根本不知道谁在卖,要如何执行权益?而且,大学有许多待解决的课题,这不是主要的课题。”

大学生质疑讲义有市场价值

受访大学生指本地大学讲师的讲义唾手可得,质疑讲师的讲义是否真有“市场”价值。

不愿给全名、在本地大学工程系念大三的孙姓学生(25岁)说,大学讲师的讲义可在大学的网站获取,喜欢打印版也可向大学的书局购买,根本不必上网买。

“讲义有市场价值吗?要购买讲义的,应该是国外教同个课程的教授和讲师,或是要深入研究该课题的研究生或博士吧!”

孙姓学生倒是上Carousell买过同系毕业生的课程笔记。他说:“我觉得好用,可以更明白课程所学。这是前辈的心血,他愿意卖,我们就得付钱。”

陈姓女生(23岁,南大大众与传媒学院大四生)知道讲义有版权问题,也没买过讲义,但坦言如果需要一些学习资料,在大学网站或图书馆又找不到的话,她会考虑上网购买。

“因为学习上的需要,可能我也没太看重版权问题吧。我其实没听过同科系的学生上网买教授的讲义,买二手课本较普遍。我也不会上载讲义去卖,因为太麻烦了。”

律师学者:法律行动困难重重费用高昂

享有版权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上载讲堂资料的网站采取法律行动,但过程昂贵且困难重重,特别是许多网站都设在海外。

受访的律师指出,大专学府的讲义和考题都有版权法的保护,但得看雇佣合约,版权可能属于讲师,也可能属于雇主。比起10年前,现今的信息快速转移,数秒内可转发给广大网民看,对版权拥有者的损害更大。

梁清龙律师:版权法有属地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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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龙律师: 以民事诉讼来说,享有版权者可申请禁制令,下令侵犯版权者撤除上载资料、做出赔偿和申报收益。(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 提供)

瑞德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高级合伙人梁清龙律师说,版权持有者可用民事起诉或刑事提控上载资料者,所以如果版权属于雇主,讲师就不能采取行动。

以民事诉讼来说,享有版权者可申请禁制令,下令侵犯版权者撤除上载资料、做出赔偿和申报收益。

故意侵犯版权以从中得利者,抵触版权法第136节条文,罪成可判罚款高达2万元或坐牢长达六个月,重犯者罚款高达5万元,或坐牢长达三年。

梁清龙律师说,上载的资料在新加坡也读得到,版权持有人可在本地采取法律行动,再把判决带到当地执行。

但他指出,版权法有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只施用在新加坡以内的罪行。

以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的Course Hero来说,只能施用美国的“千禧年数码版权法”(Digital Millenia Copyright Act)法律,并且聘请熟悉美国法律的律师向它采取行动。

“讲师的材料被人擅自上载,即使展开诉讼,得到的赔偿可能不多,涉及的费用却不成比例。”

蔡耀辉律师:侵权网站多设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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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耀辉律师:涉及侵权的网站多数设在海外,本地版权持有者要通过法律途径执行版权法,过程困难且费用昂贵。(Robinson LLC律师事务所提供)

Robinson LLC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蔡耀辉律师说,如果Course Hero和Carousell等接获撤除的要求,却不遵从的话,作者可采取民事或刑事行动。

不过,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向网站执行版权法的权利,过程既昂贵且困难重重,因为许多网站都设在海外。

例如(网站)在俄罗斯,讲师就得到当地兴起诉讼;他可设法屏蔽相关网站,但必须证明相关网站侵权。

苏清林副教授:侵权由来已久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苏清林副教授说,侵权是持久的问题;不仅是讲义,还包括其他有版权的电子书、动画、歌曲、电脑软件等。

“因为科技快速发展和科技工具更先进,使网络环境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他指出,这些网络中介一般是在海外,比较难执行版权法。版权法保护的是地域,相关的侵权行为必须在获得法律保护的属地,比如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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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林副教授:是否愿意尊重知识产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网络资料,归根结底是个人的教育问题。(新加坡管理大学提供)

但他认为,实际上要执行法律行动很不容易,因为得考虑律师费和相关费用。

像新加坡、美国或其他有类似撤除指示条款的网络服务供应商,它们会遵照指示。多数供应商会在网站提供联络资料,让使用者可轻易地提呈相关指示。

不过,一些版权法较不发达的国家,供应商可能就没有这样的政策,被侵权者可能得采取法律行动,而且必须根据当地的法律。

苏清林副教授指出,虽然当局已采取了许多执法措施,比如用科技锁住,避免非法使用和非法发送共享资料,甚至使用刑事法对付。

“但我想到头来,还是个人的教育问题,看他是否愿意尊重知识产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网络资料。”

Carousell回应:查证侵权属实则撤除相关内容

Carousell发言人回答《联合早报》的询问时说,如果用户认为有人侵犯其版权,建议事主到carousell support(support.carousell.com)举报,“接获报告后,我们会查证详情,如果发现真的侵犯版权,就会撤除相关内容”。

发言人说:“我们最优先考虑平台的信任和安全。根据我们发布的服务条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我们也有答问录给用户,特别答复哪种产品会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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