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月入7000元的丈夫,两年前失业后找到月薪约4000元的新工作,妻子不满丈夫给她的生活费从9000元减至4000元,入禀法庭要求丈夫每月给她1万4000元的生活费。
法官最终判丈夫只须给3000元生活费,妻子不满上诉,称3000元根本不够支付家庭开销。
这对夫妻于2004年在中国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大女儿15岁,小儿子8岁。妻子婚后成为家庭主妇,家庭开销由丈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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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月入7000元的丈夫,两年前失业后找到月薪约4000元的新工作,妻子不满丈夫给她的生活费从9000元减至4000元,入禀法庭要求丈夫每月给她1万4000元的生活费。
法官最终判丈夫只须给3000元生活费,妻子不满上诉,称3000元根本不够支付家庭开销。
这对夫妻于2004年在中国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大女儿15岁,小儿子8岁。妻子婚后成为家庭主妇,家庭开销由丈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