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律师:非可让人占便宜的糊涂老人 林学芬不可能质疑李光耀指示

林学芬违反职业操守的案件昨天交由三司特别庭审理,案件以视讯的方式进行。(档案照片)
林学芬违反职业操守的案件昨天交由三司特别庭审理,案件以视讯的方式进行。(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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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之一的大法官梅达顺在聆讯接近尾声时提出一个意见,即林学芬未必是与丈夫意图不轨和预谋行事,而是在应对“一名极具威严的人物”时,做出了一系列错误判断。

林学芬纪律审裁案昨天上交三司特别庭审理,林学芬通过律师驳斥,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并非纪律审裁报告所企图勾画的,即可让人占便宜的糊涂老人。律师称林学芬不可能质疑李光耀的指示,否则李光耀会觉得智商被侮辱,甚至大发雷霆。

三司之一的大法官梅达顺在聆讯接近尾声时提出一个意见,即林学芬未必是与丈夫意图不轨和预谋行事,而是在应对“一名极具威严的人物”时,做出了一系列错误判断。

在花了五个小时审理后,三司表示将择日裁决执业长达37年的林学芬是否违反法律专业法令;若是,她应接受除名或是其他处分。

这起纪律审裁案源于总检察署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林学芬过后面对两项违反法律专业法令的指控,第一项指她在替李光耀执行最后一份遗嘱时,因受丈夫李显扬的利益的影响,没有照顾李光耀的利益。

第二项则指她在丈夫是遗嘱受益人之一的情况下,没有建议李光耀寻求独立的法律咨询。在李光耀的最后一份遗嘱中,李显扬可分得三分之一的遗产,比上一份即第六份遗嘱中所占的比例多。

纪律审裁庭去年7月进行了五天聆讯,今年2月发布一份长达228页的报告,裁定林学芬专业行为严重失当,须接受制裁。

昨天,律师公会把案件移交给三司特别庭审理,寻求三司维持林学芬专业行为严重失当的裁决,并且将她除名。因为法庭实施冠病防疫措施的关系,聆讯以视讯方式举行,林学芬与李显扬也上线出席聆讯。

律师公会的立场是,律师必须随时谨记把客户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但林学芬显然没有这么做。她与李显扬合谋在16小时内误导李光耀签署遗嘱,也没有确认李光耀理解最后遗嘱的全部内容。

根据纪律审裁庭所得出的结论,这起事件揭露了一个“不光彩的故事”。体弱和健康不佳的李光耀被他所信任的儿子与儿媳误导,他相信林学芬所说的话,也没在签署最后遗嘱前咨询其他律师。

代表律师:李光耀签署时是清醒的

林学芬昨天通过两名代表律师,即前总检察长温长明与高级律师陈伟庆,否认所有指控与纪律审裁庭的裁决。

他们驳斥说,林学芬与李光耀并非“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即使林学芬真的是李光耀最后遗嘱的律师,她也没有做出不当的专业行为,以致她须接受纪律制裁。

温长明进行口头陈词时指出,律师公会与纪律审裁庭忽略了一点,李光耀在签署最后遗嘱时是清醒的。没有证据显示李光耀不明白遗嘱内容,而且他在较早以前就已向自己的律师柯金梨表明,他想在遗嘱中平均分配遗产给三个子女。既然最后遗嘱表达了李光耀的意愿,帮他执行签署遗嘱的林学芬有何过失?林学芬只是按照指示办事。

他说:“她(林学芬)能怎么做?难道是去问李光耀,爸爸,你确定你要给我的丈夫三分之一的遗产吗?你是否要寻求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那等于是侮辱李光耀的智商。倘若她真的如此问,李光耀会‘爆炸’,而且爆炸声还会传到总统府。”

温长明反复强调,李光耀自己也是律师,而且是名非常出色的律师,他并非纪律审裁报告所企图勾画的,是可让儿子与媳妇占便宜的糊涂老人。他如果在签署遗嘱之后发现内容有何不妥,他大可吩咐柯金梨重新修订,但他没这么做。

大法官:难拒李光耀 林学芬未必意图不轨

大法官昨午在聆讯接近尾声时指出,林学芬理应不该参与李光耀遗嘱的制定工作,但李光耀不是一个你可以轻易对他说不的人。她与丈夫未必是意图不轨和预谋行事。

大法官跟着问,如果林学芬并非居心不良,而是在面对一位极具威严的人物时,做出连串的错误判断,律师公会是否还要求将她除名?

对此,代表律师许翠云表示,律师公会对处罚的立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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