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夜店保安劝架时手落到醉男胸口,结果和两名同事被控共谋蓄意伤人,他坚持自己没有共谋意图要打官司抗辩,出手相助的义务律师以关键证据为他洗脱共谋蓄意伤人罪。
王庆城(56岁)被指在2017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和另阿兹鲁(34岁)和莫哈默沙(50岁)在乌节路的一家夜店共谋蓄意伤害一名男酒客,即拳打他导致他左眼红、左脸颊有割伤。根据《新明日报》掌握的法庭文件,原籍印尼的23岁酒客和一对男女友人当晚到夜店喝酒,随后发现女友人不见,而到女厕寻找她,却被阿兹鲁和莫哈默沙误以为是要找麻烦,最终爆发肢体冲突。王庆城得知后,试图劝架要把酒客拉出去,却意外触及对方胸口,事后被控共谋蓄意伤人。
身型健硕的王庆城日前受访时表示,他没有这个意图为此不认罪要打官司抗辩,鉴于经济能力,无法聘请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LAS)下获维德律师所的谢勇光和庄秀彬律师义务帮忙,无偿为他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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