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陌生车主”把垃圾桶拖30米外 阿嫲怒刮花人车

住玛琳道洋房的被告,因为屋外垃圾桶被移走而刮车泄愤,结果得不偿失。(截自网络)
住玛琳道洋房的被告,因为屋外垃圾桶被移走而刮车泄愤,结果得不偿失。(截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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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散步回家,发现洋房住家门口的垃圾桶“不翼而飞”,被人拖到二三十米外,阿嫲以为一辆“陌生车子”的车主是罪魁祸首,一气之下拿起汤匙狠刮车子两侧的车身,昨天(9月14日)被判罚款7500元。

这名愤怒阿嫲是76岁的洪桂茗(译音),住玛琳道(Marlene Avenue)有地住宅,她昨天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恶作剧的罪名后被判刑。

事故发生在今年1月26日,也就是农历新年期间。庭上揭露,35岁的女销售员在傍晚6时左右来到玛琳道,把奥迪A4轿车停在被告住家对面路旁,跟着下车去拜年。

她回来取车时,发现车子两侧的车身都被人划了好几道“长长”的刮痕,隔天下午到警局报案。

警方事后展开调查,发现另一辆车子的行车记录器拍到被告干案的过程。根据画面,被告在案发当晚8时51分左右,用钥匙干案,从头到尾刮了好几痕。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每天晚餐后会出门散步,当天散步回家,发现摆在大门外的垃圾桶不见。她四处寻找,在间隔四五间单位外的路旁找回自己的垃圾桶。

律师说,被告认为搬走垃圾桶的人摆明在欺负她这个70多岁的老人家,怒火中烧的她,看见停在她家门外一辆她从未见过的车子,一口咬定车主就是罪魁祸首。为了“报复”,她拿出钥匙刮车,殊不知自己摆了大乌龙。

律师说,被告一辈子都没有犯过法,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9月15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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