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数起涉及在籍大学生的非礼和暴力案,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需从根本去改变社会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社会价值观。
性暴力、偷拍、对女童施暴,甚至是职场性别歧视,不该只被视为是一时犯错,应视之为违反了社会根本价值观,须严厉处分,且不容借口。被告学历背景,以及犯罪时是否一时糊涂等求情因素,对量刑影响也该相对减低。
近来数起涉及在籍大学生的非礼和暴力案,法官念及被告年纪轻,有改造的可能,判处被告接受缓刑监视,或处以社区刑罚,如日间报到和短期拘留等。这些案件引起舆论广泛讨论,部分人认为刑罚过轻,求情理由站不住脚。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9月20日)在围绕女性发展的对话会上致辞时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除了要加重刑罚,也需要从根本去改变社会的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我们社会的价值观。
他说:“以性暴力案的刑罚为例,它不该只是简单地对一项罪行做出处分,应该同时被视为是对严重违反基本价值观的行为进行处罚。由此出发,以往常见的求情因素分量就会减轻。”
“我们的出发点应是:这些行为完全不该发生,不应该有任何借口。被告年纪轻或是在大学就读,对刑罚的影响应减低。”
关于被告成绩能否作为求情因素,出席对话会的南洋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赵森(23岁)指出,这在学生间引发不少讨论。
他说:“作为大学纪律委员会的成员,这是我们的考量之一,但我们同时也需要确保惩罚能阻吓其他人犯罪,明确指出错误行为。这是复杂且具争议性的课题,需要仔细权衡利弊。”
赵森希望通过对话来鼓励更多人参与相关讨论。然而他也指出,大多数性骚扰案的受害者认为追究太费事,所以不愿意举报,导致干案者的行为被纵容,而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伤害。
南大学生会因此已设立权益委员会,对性骚扰、心理健康以及为学生提供援助等事项进行检视。学生会也积极与校方合作,检讨现有防止骚扰和惩罚机制,确保有足够阻吓作用,建立一个让所有学生都能感到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