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应给予被告年龄学历等因素较少考量 性骚扰案刑罚应反映社会价值观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围绕女性发展的对话会上致辞时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除了要加重刑罚,也需要从根本去改变社会的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我们社会的价值观。(海峡时报)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围绕女性发展的对话会上致辞时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除了要加重刑罚,也需要从根本去改变社会的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我们社会的价值观。(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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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来数起涉及在籍大学生的非礼和暴力案,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需从根本去改变社会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社会价值观。

性暴力、偷拍、对女童施暴,甚至是职场性别歧视,不该只被视为是一时犯错,应视之为违反了社会根本价值观,须严厉处分,且不容借口。被告学历背景,以及犯罪时是否一时糊涂等求情因素,对量刑影响也该相对减低。

近来数起涉及在籍大学生的非礼和暴力案,法官念及被告年纪轻,有改造的可能,判处被告接受缓刑监视,或处以社区刑罚,如日间报到和短期拘留等。这些案件引起舆论广泛讨论,部分人认为刑罚过轻,求情理由站不住脚。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9月20日)在围绕女性发展的对话会上致辞时指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除了要加重刑罚,也需要从根本去改变社会的思维,确保法律、处分,以及量刑时的考虑因素能反映我们社会的价值观。

他说:“以性暴力案的刑罚为例,它不该只是简单地对一项罪行做出处分,应该同时被视为是对严重违反基本价值观的行为进行处罚。由此出发,以往常见的求情因素分量就会减轻。”

“我们的出发点应是:这些行为完全不该发生,不应该有任何借口。被告年纪轻或是在大学就读,对刑罚的影响应减低。”

关于被告成绩能否作为求情因素,出席对话会的南洋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赵森(23岁)指出,这在学生间引发不少讨论。

他说:“作为大学纪律委员会的成员,这是我们的考量之一,但我们同时也需要确保惩罚能阻吓其他人犯罪,明确指出错误行为。这是复杂且具争议性的课题,需要仔细权衡利弊。”

赵森希望通过对话来鼓励更多人参与相关讨论。然而他也指出,大多数性骚扰案的受害者认为追究太费事,所以不愿意举报,导致干案者的行为被纵容,而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伤害。

南大学生会因此已设立权益委员会,对性骚扰、心理健康以及为学生提供援助等事项进行检视。学生会也积极与校方合作,检讨现有防止骚扰和惩罚机制,确保有足够阻吓作用,建立一个让所有学生都能感到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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