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轩被指诽谤案开审 李总理:若不起诉等于坐实假消息损害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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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梁实轩被指诽谤总理案开审,李显龙总理在四个小时的供证中,指他若不起诉梁实轩,等于坐实有关他涉及弊案的假消息,损害他和政府的诚信。

梁实轩于2018年11月7日在面簿转载马来西亚社交新闻网站“The Coverage”有关李总理成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弊案主要调查对象的不实报道,被总理起诉诽谤并索取赔偿。

有关报道指李显龙有份涉及一马公司的犯罪活动,甚至滥用自己当总理的权力,协助马国前首相纳吉洗黑钱。不实内容源自时政网站“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该网站的主编陈智祥是移居澳大利亚的新加坡人。

代表诉方的高级律师文达星在陈词中说,无论是梁实轩面簿贴文或他转载的报道,都充满针对李总理的“煽动性指控”。他说:“贴文与文章显然经过设计,通过引人注目的标题与照片,引起大量读者关注总理的诚信与人品。”

法庭过去在其他诽谤官司中已裁定,诋毁国家领袖不仅是影响他的个人声誉,也影响新加坡的名声与该领袖的领导权威。

辩方代表律师林鼎昨天问李总理,为何偏偏只起诉批评政府的常客梁实轩,而不起诉其他曾转载同篇文章的政治人物。他认为有关当局和部长已采取行动,公开纠正言论,以及要求那些转载文章的网站取下文章,总理没必要另外采取诉讼,指责总理是对人不对事。

李总理承认梁实轩对政府来说是一根刺,但他的言论远不如那些真正有力、犀利和有效的批评者。还有很多那样的批评者,政府不会去起诉他们。

林鼎认为,这说明总理起诉人不是为保护个人名誉,而是让人害怕批评政府。总理反驳说,他没有理由忍受这么多年的“蚂蚁咬”,这时才采取行动。

林鼎也表示不能理解总理为何不起诉陈智祥和STR,指他选择“容易的路走”,起诉分享贴文的人而不是始作俑者。

李总理回答说,他是在听取律师的建议后,认为起诉梁实轩是维护名誉的最佳做法。

林鼎进一步辩称,梁实轩纯粹只是分享报道,影响力非常有限。李总理否定说,分享就是一种发布行为,没什么好辩驳的。

诽谤总理案预计审理四天至本周五(9日),审案法官为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现阶段审讯是审理梁实轩转发报道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若是,法庭会在下一阶段审讯,审理梁实轩须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审讯首日,林鼎的提问有时不够清楚或与本案不相关,引来文达星至少20次起立抗议,法官也开口引导林鼎组织问题,但李总理还是提前在昨天完成供证。李总理原定到今早才结束供证。

诉方今天将传召专家证人潘光俊博士,通过视讯从香港供证。潘光俊是香港大学经管学院市场营销以及创新与信息管理副教授。林鼎尚未决定要不要让梁实轩上证人栏供证,并接受文达星的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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