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烧死旧爱监20年求重审 三司驳回

左图:被告林金标承认误杀罪名后,被判监禁20年。(档案照)右图:离婚妇熊美玲伤重不治。(档案照)
左图:被告林金标承认误杀罪名后,被判监禁20年。(档案照)右图:离婚妇熊美玲伤重不治。(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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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烧死旧爱,“黑老大”被判坐牢20年,时隔6年后以“裁决有误”及“刑罚过重”为由要求案件重审,但三司认为他的申请毫无理据,斥他想走后门翻案,滥用司法程序驳回上诉。

这起情杀案发生于2012年5月25日早上,地点在盛港康埔桦巷第206B座一组屋单位。

死者是40岁的离婚妇熊美玲,她与45岁同居男友林金标(译音,德士司机)分手后,仍被对方纠缠。被告之后上门淋汽油并放火烧死她,被告原被控谋杀,但因患有重郁症,控方改控他误杀。

高庭法官在2014年1月,以“最严重的误杀案之一”来形容这起案件,判被告坐牢20年。被告认为刑罚过重,同年提出上诉,但三司认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刑罚过重,最后驳回上诉。

被告在2017年9月针对刑罚和罪成上诉,称当时没获得适当和有效的辩护,认为裁决“不公正”。高庭法律注册处10月回复他,指上诉庭已在2014年审理其案件,因此不能再上诉。不过,被告在今年3月以“裁决有误”及“刑罚过重”为由要求案件重审。

三司昨针对被告的四个指控做出回应。

●第一,被告称案情有出入,指当时代表他的律师没有向他解释,若选择承认罪行,也就等于同意案情内容。对此,三司认为,被告在时隔6年后才提起这点,但却没提供合理解释。另外,被告的说法也与当时的辩护律师有出入,而根据审讯文本,当时翻译员念案情给被告后,他也毫无保留地同意。

●第二,被告指当时的法官做出裁决时,没有考虑先例。这一点也遭三司反驳,指所有的论点早已纳入考量。

●第三,被告指法官因为他曾混黑道而歧视他,但三司表示审讯文本并没有任何记载。

●最后,被告也指当时代表他上诉的已故律师苏峇士在处理案件时出现疏忽,指他没有替他请心理医生为他供证、很少探访他听从他的指示,更指他生病对案件不熟悉。三司则认为,被告的指控毫无根据,苏峇士当时已尽了最大努力给予协助。

三司斥责被告无非只想走后门翻案,滥用司法程序,最后驳回上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0月20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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