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刹内殴打豆腐嫂 豆腐叔监四个月

 豆腐叔林宏顺今早被判坐牢四个月。(档案照)
豆腐叔林宏顺今早被判坐牢四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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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玲巴刹摊位纠纷,豆腐叔拳打脚踢豆腐嫂,判坐牢4个月,豆腐嫂闻判直言:“应得的,受罚才会知错”。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63岁的豆腐叔林宏顺(译音)和受害的60岁豆腐嫂林锦莲同在美玲巴刹做生意,两摊卖的都是豆腐和面条等,两人的摊位面对面“打对台”,关系向来不睦。

据案情显示,豆腐嫂曾在2017年2月底向当局投诉指被告在摊位外摆放杂物,当局遂要求被告移走杂物,结果被告得另租档口来存放杂物,因此跟豆腐嫂结怨。

前年10月3日下午1时,被告按耐不住怒火,趁豆腐嫂收拾档口时,上前往她脸上揍了一拳,把她推到墙角继续往她脸上挥拳。被告把豆腐嫂打倒在地后,还坐在她身上,抓着她的双手,幸好有旁人劝架,制伏被告。

豆腐嫂站起身拿了皮包要离开,怎料被告突然挣脱,举脚狠踢她的臀部,还在她倒地后朝她脸上踢。豆腐嫂脸部受伤,事后虽伤痕愈合,但留下永久性伤疤。

被告因这起冲突被控蓄意伤人,去年8月认罪,法官今早判被告入狱4个月。

豆腐嫂今早(11月19日)受访时表示,自己年届6旬,第一次被人家这样打,永远都会记得。她称被告事发后没跟她道歉,大家各自做各自的生意,对方半年后突然才搬走,现在巴刹变得很安宁。她说:“等了两年多终于有一个结果,我觉得他应得的,受罚才会知道自己的错,我也希望他改过自新。”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1月19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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