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缔芽笼非法摆摊,充公至少4名摊贩1000多元货物,再各罚款300元。


这起扫荡行动发生在本周三(12月2日)晚上9时15分左右,地点是芽笼16巷路口处。


记者接获热心读者杨先生拨电《新明日报》24小时热线通报,指看到约10名警察到场,针对草地上非法摆摊的摊贩进行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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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纷纷被打包带上车。(新明意外组摄)

《新明日报》记者约10时抵达现场时,发现草地周围拉起了封锁线,身穿制服和便衣的警员将一包包货物充公带上车。


其中一名摊贩林先生(65岁)无奈表示,自5年前被裁退后无法找到正职,虽每月领取援助金,但仍不够应付开销,上个月才开始冒险在芽笼摆摊。


“我出售的衣服裤子等旧货都是别人放这寄卖的,每件只卖两三元,但现在货被充公,我没赚到钱,反而还欠了人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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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莫哈末纳威表示,被充公货物约价值1000元。(新明意外组摄)

另一摊贩莫哈末纳威(56岁)诉苦道,被充公的货物价值约1000元,如今血本无归,感到十分无奈。


包括他在内,该处约有4名摊贩在售卖旧货,他是卖手机零件与收音机等。


“我之前在结霜桥旧货市场摆摊,前天才来芽笼摆摊,没想到才摆了两晚就遇到警方扫荡。”


该处摆摊的摊贩最终各被罚款300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2月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