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香烟长七公分,点燃后,袅袅轻烟随风飘散。或许能缓解烟客心情,却给周围吸入二手烟的人造成负担,惹得他们叫苦连天。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冠病疫情暴发,更多人居家办公后,二手烟的公害更大,也成为国会代议士的议题,探讨是否应该立法禁止住户在窗口和阳台吸烟。


关注健康的人希望政府尽快立法,但对烟客来说,房子是我的,我爱站哪儿吸烟就站哪儿,你未免管太多了吧?


本期实况报道邀请律师、烟客和非烟客“两派”人马,以及议员发表看法,探讨抽烟引起的波澜,包括涉及的法律权益。


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若针对健康问题向烟客索赔,或以烟客的抽烟行为形成滋扰(nuisance)提控对方,胜诉的机会一般不大,因为举证有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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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天齐律师:理论上来说,非烟客可以因承受的损伤而获得赔偿,但实际上不容易证明。(受访者提供)

邹天齐律师(Optimus Chambers LLC)说,烟客即使知道吸烟会引起健康问题或间接“杀人”,却持续抽烟行为,也不太可能被控刑事罪。


因为须证明二手烟造成的伤害很直接,如果两者因果关系无法成立,控方将无法举证加以证明二手烟导致的危害。


资深刑事律师阿莫勒(Amolat & Partners)说,新加坡人口稠密,个人行为也影响他人的权利。烟客虽有吸烟权,但非烟客也有权享用清新空气。


“技术上来说,非烟客可用合理的健康理由提告烟客,指他制造滋扰,但这须花费个人精力和金钱才能办到,举证也不易。二手烟须长期吸入才能造成伤害,并出现症状,所以举证会有问题。要证明烟雾的来源,也可能有疑点。举证的困难使非烟客要索赔也不易。”


邹天齐说:“如果非烟客可以证明,烟雾从某烟客的住所吹向他,不合理地滋扰,使他无法享受在住房或土地上应得的乐趣,就能提告。


“理论上来说,非烟客可以因承受的损伤而获得赔偿,但实际上不容易证明。”


若有人要避开二手烟的侵袭,急着关窗而跌倒受伤,可否向烟客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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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勒律师:非烟客可用合理的健康理由提告烟客,指他滋扰,但这须花费个人精力和金钱才能办到,举证也不易。(档案照片)

阿莫勒说:“索偿是不可能的。非烟客急着关窗而受伤,并非吸烟这个举动造成的,他的伤势不是合理可预见的,并非那种从吸烟可合理预见的呼吸道、肺癌等危害。”


邹天齐认为,非烟客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得确定烟客对非烟客有这样的赔偿义务。


“如果有,那是怎样的赔偿义务?我认为已超越了现实范围,因为这等于说烟客可预见非烟客是‘因为他在窗边吸烟’而跌伤。但我不排除也可能有个别情况,可将这义务附加在烟客身上。”


律师赞成立法禁住家窗边阳台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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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立法禁止烟客在窗口或阳台吸烟,将起强大的阻吓作用,相信多数人都会遵从。(档案照片)

义顺集选区国会议员黄国光10月5日在国会提出休会动议,呼吁政府立法禁止人们在住家窗边或阳台吸烟。受访律师赞成这项提议,因为既能让执法单位有效制止二手烟的危害,也可保障非烟客的健康,但必须调整细则。


邹天齐说,如果有新法令,执法单位将更容易揪出单位或房子的吸烟者,给予警告或罚款。


“如果国会要推行新法令,相关条文应更加明确,注明住家的哪个特定窗口或阳台才是‘禁区’。如果是限制所有的窗口或阳台,而这些窗口或阳台都没面对其他住房,或该单位是在最高层单位的话,法令就显得过于严厉了。”


阿莫勒说,要逮捕吸烟者不易且麻烦,尤其是在私人住宅区。


“如果有这样的法律,烟客在窗口或阳台吸烟就得三思了。一旦有人被捕,广泛宣传将起阻吓作用。所谓杀鸡儆猴,没戴口罩或在阻断期间举办或参加聚会者一旦被控,被媒体报道后,就非常有效。”


立法管制将起强大阻吓作用


二手烟害已成公共卫生课题,不再是邻里纠纷。通过立法管制才能取得强大的阻吓作用,保障国人的健康。


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告诉《联合早报》,不论是烟客或非烟客,大家都有共识,知道二手烟的毒害,也知道应该保护大家免受其害。


“立法禁止烟客在窗口或阳台吸烟,将起有力的阻吓作用,相信多数人都会遵从。”


黄国光无法提供他管辖范围内涉及二手烟纠纷的数据,但表示纠纷都未解决,“我们的居民委员会尽全力解决,国家环境局也发出通告,却都无济于事。”


他指出,如果有相关法令为依据,烟客一旦继续在窗口或阳台、在广大民众面前吸烟,相信公众会举报,再把轻易获取的证据提呈给国家环境局,“这么一来,烟客会因为担心被逮而停止。”


黄国光也是政府国会永续发展与环境委员会主席。他今年10月5日在国会提出休会动议,建议通过立法快速有效地解决二手烟的问题。


他当时说,环境局可用现成逮捕高楼抛物者的摄像机,不仅可拍到人们丢烟蒂,还能拍到烟客在阳台、窗口或走廊吸烟的情况。


不过,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回应时表明政府的立场:倘若立法,执法将有一定困难,也违反居民的隐私权。


黄国光说:“我在国会已说明,我们有多年使用摄像机的经验,可以把侵犯隐私的程度降到最低,发挥摄像机最大的执法效用。现在欠缺的是制订法律这一块。”


他指部长的回答是“摄像机的功能不足”,“如果是这样,环境局理当以其他解决方案加强执法行动”。


黄国光选区里一名女居民的婴孩肺部受感染,晚上得与孩子忍受邻居的二手烟飘进她的睡房。另一居民则半夜得起来关窗,确保年迈父母不会吸入二手烟。


他认为,新法令看似抵触隐私,但其实目前也有管制在家行为的条例,比如不准在家裸露让外人看到。


他指出,高楼抛物导致他人丧命,当局就紧急找出决策,“二手烟的祸害也是杀人,我们也应紧急解决,不能让‘难执行’成为救人一命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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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议员一样,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左一)接见居民时,常遇到他们提出二手烟困扰。(取自黄文鸿面簿)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留意到二手烟的投诉比过去多,而多数投诉是吸烟者的烟雾从下往上飘。


“可能因为阻断措施实行后,许多人居家办公,吸烟者在家吸烟的情况也增加了。同样地,吸入二手烟的情况也增加了。”


他所接触的烟客中,一些人为了不让家人吸入二手烟,就到阳台或窗口抽,“却忘记烟雾会往上飘,影响了楼上住户,侵害到不吸烟的人”。


他指出,碰到二手烟问题,建屋局会发出相关通告,居民也可以到社区调解中心(CMC)或邻里纠纷仲裁庭(CDRT)设法解决,“但如果吸烟者不出席,投诉者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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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社区调解中心处理二手烟的投诉时,应强制吸烟者出席。(档案照片)

黄文鸿因此建议,社区调解中心处理这类投诉时,应强制吸烟者出席。


住家变成“鸦片馆” 受害人四处求助


建屋发展局、国家环境局、市镇理事会、居民委员会、社区调解中心、邻里纠纷仲裁庭,另加国会议员……


遭受二手烟害的居民,有的与邻居对峙,有的为了邻里和睦而忍气吞声。解决不了烟害问题,只好求助于上述管道,却发现全部“不够力”,结果无疾而终。


1999年,钟玲玲(52岁,网页设计师)搬到武吉班让的单位后,就被楼下邻居造成的二手烟所侵害。


2013年,邻居把单位租给外籍劳工,一家人的恶梦才真正开始。


“外劳天天都抽烟。五六人聚集抽烟时,我的家就像个鸦片馆。到了周末更可怕,他们广邀朋友到家里喝酒、抽烟又唱歌,简直被他们逼疯了。”


2015年,钟玲玲向建屋局、市镇会、居委会和议员求助,两次到社区调解中心。折腾了两年,建屋局下令该单位停止租约。


可是,才刚松了一口气,邻居搬回家后却持续抽烟。2018年,政府扩大禁烟范围,也包括组屋走廊,邻居在家抽烟的次数更多。“病毒阻断期间,邻居一家几个人不断地抽,搞得我们天天都是‘受难日’。”


钟玲玲曾告诉邻居,她七旬母亲的心脏不好,但对方却不加理会。“我当面质问,他们还叫我去报警或上法庭,说在家抽烟不犯法,是我太小题大做。”


钟玲玲说,长期受二手烟毒害的无辜者最需要法律保护。解决这问题应对症下药,立法还是最快速最直接方案。


“政府应管制烟客,禁止他们随意散播二手烟,而不是在家禁烟了事。”


另一深受二手烟困扰多年的陈淑玲(67岁,退休教师)住西海岸组屋,二手烟来源包括厨房、浴室和阳台。


她做晚饭时,常有二手烟味吹进来,得马上关门窗,停止做饭,暂离厨房。“洗澡时受烟味袭击,只好快速冲洗,狼狈离开浴室。烟味若从阳台来,就得马上关落地窗,开风扇吹散烟味。阳台尚未晾干的衣服,则难免烟熏之灾。”


像上述情形,每天至少发生三四次。家中烟味弥漫,有时得探头窗外呼吸新鲜空气。“二手烟出自哪个单位无从确定。为了邻里和睦,我们从没找邻居理论过,这种事也不是第三方调解就可解决。如果有法律管制,再加上道德劝说,或许可让烟客自我节制。”


陈淑玲指出,一旦法律强制抽烟时必须到户外,就可减少邻里冲突、调解和互提诉讼的乱象,改善邻居被迫吸二手烟的情况。


但她说,现在烟客都说有权在家吸烟。“这种立场是偏颇的,因为忽视了多数不吸烟者的权利。不吸烟者卑微的诉求是在‘家中’能享有干净无烟害的环境,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


“至于烟客应该做什么?我只希望他们多一份推己及人之心吧!”


烟客:不准在家抽未免太严苛


抽烟八年的许先生(31岁,咨询顾问),与父母和弟弟同住组屋。


他考虑到家人都不吸烟,在家抽烟时不会选择客厅或窗边,而是到厕所抽。


“我住最高层,在厕所抽的话,烟雾也不会吹进邻居家。烟客也应为他人着想,也须妥协。限制烟客不准在家抽烟是不公平的,但为了不影响他人而制止烟客在家中某些角落抽,这做法是公平的。”


另一不愿具名的陈姓专业人士(29岁)每天抽五根香烟。他抽烟是为了解除工作压力,办公室外刚好有个吸烟处,所以常到那里抽,反而没在家里抽。“我明白二手烟的健康问题,就尽量不影响别人,但现在可以抽烟的地方已很少了,如果在家也处处受限,就显得过于严厉了。”


他指出,政府若要推出新法令,条文就须非常明确,“是家里所有窗口,还是特定窗口?我相信新法令不容易执行,因为牵涉太多复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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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相关条例与数据


■本地法定买烟和吸烟最低年龄:目前20岁,2021年调至21岁。


■多数室内不准吸烟,禁烟地点超过3万2000个,包括消闲中心、小贩中心、老人院、医院等。


■在组屋走廊、电梯、楼梯口或底层吸烟违法,组屋内吸烟不违法。


■建屋局接获吸烟的投诉逐年增加。2017年仅216起,今年首九个月则是1290起。


■病毒阻断期针对居家吸烟的投诉增加。社区事务署过去每月平均接获少过2000起,今年5月和6月各超过2500起。


■过去三年,环境局约15%或超过1万1000张罚单是给在组屋走廊或底层吸烟的烟客。


■人们居家办公,环境局今年首四个月收到1万1400起吸烟的投诉,有58%源自住宅区。当中,95%涉及公共走廊、楼梯口和组屋底层吸烟,其余5%或320起涉及在家吸烟。


■环境局在组屋公共走廊、电梯等候处及楼梯口部署的热成像摄像机,今年首半年逮到20名违例者,并向他们开出罚单。


■2016年,我国有383人死于二手烟,每天约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