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俩月入不超过2000元,要为弟弟的儿子办监护权却得花上3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律师费,无法成功申请法律援助的他们急得发愁。从越南嫁到新加坡,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遇上酗酒烂赌的暴力丈夫,即便想让孩子在本地接受教育却无计可施。粗壮文身汉对上弱小违规乘客,私召车司机被指蓄意伤人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他毫无头绪,不知从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些小市民和弱势群体遇上法律问题,都不敢想雇用律师或是寻求法律咨询,担心庞大的费用会让家人陷入更大的经济困境。幸运的是,他们都在过程中遇上“贵人”,几乎无需掏出分文,问题都随之迎刃而解。


本期的《大特写》就带大家了解,他们是如何通过不同的法律援助计划来度过人生的那道坎。


律师公会无偿服务也助办民事家事案


新加坡律师公会(Law Society of Singapore)的无偿服务办事处推出多个法律援助计划,希望帮助低收入家庭甚至是一些“夹心层”,解决他们在法律方面所面对的“疑难杂症”。


公众一般都知道,若触犯刑事罪,可通过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简称CLAS)申请雇用无偿律师。但很多人都不知道,除了刑事案件外,无偿服务办事处也有其他的援助计划,协助办理民事案及家事案等。


为了支付办理这些案件的费用,无偿服务办事处希望能有更多善心人士捐款,以便能有足够的资金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安家法律援助计划(Family Justice Support Scheme)


安家法律援助计划于今年9月正式推出,主要帮助两组人办理家事案件。


第一组是没有能力聘请律师,但又无法通过法律援助局(Legal Aid Bureau)支付能力审查(means test)的申请者。律师公会在收到他们的申请后,会进行评估,然后帮助他们与专业律师搭上线,律师则会以较低的价格为他们处理案件。


第二组则是与新加坡公民结婚,又育有新加坡籍孩子的外籍伴侣。通过审查的申请者,接手案件的律师将提供义务服务。


安家法律援助计划主席林佩玲(34岁)说,目前已有60名律师加入此计划提供义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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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越南妻嫁错郎,即便为他生了个儿子,却天天没有好脸色看,最终在林佩玲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离婚。(示意图)


个案:帮遇家暴外籍新娘办离婚申请租赁屋


2013年8月,当年才22岁的凯蒂(假名)跟着朋友来新加坡旅游,经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大她28岁的叉车司机。对方对她一见钟情,即便她已经回到越南,他仍死缠烂打,甚至直奔越南找她。


当时的凯蒂已是一名单亲妈妈,有个九个月大的儿子,但对方不嫌弃,还要她把孩子一起带到新加坡生活。


一心希望孩子能到新加坡接受教育的凯蒂,便答应了对方的追求,带着儿子来新加坡与他同住。


现年29岁的凯蒂说:“我才住了两个星期就已经受不了了。他不让我出门,带孩子下楼都不行,于是我又带着孩子回去越南。”


回国后,凯蒂发现自己怀上叉车司机的骨肉,对方再次飞到越南找她,说是要娶她回家,让她在新加坡生孩子。看在孩子的份上,凯蒂答应了。


好景不长,凯蒂才嫁过来没多久,丈夫便常常早出晚归,喝酒喝到大半夜才回家,凯蒂只要多问两句就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没有易通卡也没有钱,凯蒂每天都被困在家中,哪里也不能去,跟丈夫多说两句话就会被骂。“当时我真的想要结束我的生命,但为了孩子,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


小儿子出世后,丈夫凡事不闻不问,即便医生让凯蒂必须每周带儿子到综合诊疗所去验血,他都不会同行。


凯蒂说:“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我儿子当时怎么了,我听不懂医生说的,但他(丈夫)又不肯一起去,只能凭着对医生的信任,任由他们去诊治。”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每次受不了丈夫便带着孩子跑回越南,而他又会苦苦哀求把她求回来,但每次她回到新加坡,丈夫又打回原形对她呼呼喝喝。


2016年10月,她这次已经跑回越南待了近三个月,丈夫又跑到越南想要把她劝回家。


“这次,我给他开出条件,让他给我出去工作,那才会有钱送两个儿子上学。”


凯蒂再度回到新加坡,这次在一家韩国餐馆找到一份工作,好不容易存到钱可以让孩子上学,丈夫却向她伸手借钱。丈夫称因赌博,欠大耳窿很多钱,让她借钱应急,等她大儿子来新加坡时,他会帮他付学费。


“我以为我对他好,他就会对我们母子三人好,但当我把孩子带来新加坡时,他却说不知道上哪里找学校。”


凯蒂最后靠着自己的能力,把两个儿子都送入幼儿园,丈夫却不断找麻烦,还曾清晨5时把母子三人赶出家门。


“有一次,他清晨5时跟我发脾气,孩子都还在睡觉,他就把我们的衣服丢出门外,还把孩子抱到门外,我无处可去,只好拖着行李,带着两个孩子到警局去。”


在家庭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他们母子三人住进庇护所,但丈夫却不断纠缠,跟踪孩子放学以便知道他们的住处,不断求他们回家后又故态复萌,害得他们得不断更换庇护所。


住在庇护所并非长远之计,凯蒂希望能有安定的住所,让孩子能好好上学,但她却无从下手。正当她很想放弃,带着两个孩子回越南生活时,她通过庇护所的介绍认识了林佩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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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法律援助计划主席林佩玲说,当律师就是为了要帮助有需要的人。(伍书永 摄)

义务为凯蒂办理离婚的林佩玲说,其实离婚对凯蒂当时来说,就是解开问题的关键钥匙。


林佩玲解释,外籍新娘必须靠本地伴侣为他们办长期探访证(Long-Term Visit Pass),倘若伴侣突然取消她们的长期探访证,她们就得马上回国。


唯有离婚,凯蒂才能请其他新加坡公民为她办长期探访证,解开束缚她的第一个枷锁。


再来,尚未离婚前,凯蒂是不能独自申请租赁组屋,只能一直住在庇护所内。她成功离婚后,便能申请租赁组屋,而今也已经顺利地住进租赁组屋,不必再带着两个孩子到处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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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的侄儿被生母抛弃,生父又在坐牢,西蒂和丈夫几经波折才成功申请到侄儿的监护权。(示意图)


特殊无偿服务计划(Ad Hoc Pro Bono Scheme)


特殊无偿服务计划主要协助无法通过法律援助局支付能力审查,但却急需帮助的申请者,并只接收律师、社工、法庭等所引荐的个案。


申请者必须通过审查,才能获分配到一名专业律师提供义务服务。


该计划单在2019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之间,共处理13个民事案、5个刑事案及四个家事案件。


个案:助低收入夫妇 获侄儿监护权


母亲生下孩子后,把孩子遗弃在医院内不顾,孩子的父亲却因犯罪正在牢里服刑,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于是联系上孩子的祖父母,交由他们代为照顾。


岂料,没过多久,孩子的祖母去世,他的伯伯、伯母决定扛起照看侄儿的责任。


现年31岁的西蒂(假名)说,家婆于2018年过世,他们便在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的帮助下,向法庭申请暂时代为照顾侄儿,但这法令仅有两年的有效期。


当时,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告诉他们,若要无后顾之忧地看顾孩子,就必须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对这类手续毫无头绪的夫妇俩,便开始到处寻觅,咨询多家律师楼,大概了解办理手续的过程和费用。


“我们问了几位律师,办理手续的价格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而我们的案件比较特殊,孩子的生母完全失联,比较难处理,因此价格也比较高。”


当送货员的丈夫月薪约1000元,西蒂则在家中做点糕点售卖,每月收入仅500元到800元不等,两人还育有一个14岁的女儿,办理监护权的费用对他们来说已是两三个月的家庭总收入。


西蒂说,他们曾到法律援助局咨询,但由于她收入不稳定,难以提供这方面的资料,结果无法通过支付能力审查。


所幸得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的引荐,西蒂夫妇得以通过特殊无偿服务计划雇用无偿律师协助办理监护权的手续,并于今年11月成功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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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伊莱雅士(Harry Elia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天华,入行超过20年,多年来义务处理了不少案件。(唐家鸿摄)

承接此案的是来自伊莱雅士(Harry Elia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天华(52岁)。


高天华入行已有20多年,多年来都有提供义务服务。他说,这对夫妇的收入不高,一家三口住在一个一房式租赁组屋,却愿意帮助弟弟照顾孩子。“换做是我,我也不确定我是否会做同样的决定。”


他说,其实办理监护权的手续并不复杂,大约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就可完成,“但这过程却能将我拉回现实,看到社会上人们所面对的问题”。


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简称CLAS)


刑事法律援助计划主要帮助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被告雇用无偿律师为他们打官司。


在这项计划下,申请者的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及可变卖资产(disposable assets)在过去12个月内不能超过1万元。截至今年3月31日,已有217名律师参与这项计划提供义务服务,1947名申请者获得法律咨询,930名申请者获得律师代表。


个案:控蓄意伤人有苦难言 司机最终无事省释


去年1月5日下午12时许,46岁私召车司机被指出拳殴打一名男乘客,警方以蓄意伤害罪将他控上法庭。


该名私召车司机受访时坦言:“我真的有动手,为了自卫而出手。”


司机解释,对方电召一辆普通轿车,但当他抵达时,却见对方一家大小五人,最小的孩子还不会走路。由于乘客人数超出他车子可承载的人数,加上他又没有婴儿座椅,因此他拒绝载送该乘客。


他说:“我当时开了车门,手才伸出去,他就推我的车门,夹伤我的手臂。”


司机说,他一下车,对方就推他,两人接着扭打起来,这时也引来围观者,司机最终报警处理。


不久后,这名司机收到来信,要他出庭面控,虽然不认罪,但他也不敢想要聘请律师,毕竟那是一笔庞大的费用。在法官的建议下,他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最终获判无事省释(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简称DNATA)。


接下此案的是律师公会无偿服务事务所的高级全职无偿服务律师黄世扬(33岁)及无偿律师吴芊慧(26岁)。


黄世扬解释,由于案发时目击者都见他动手打人,而且被告比较高大,对方看起来又很弱小,表面上对他很不利。但经过仔细了解整个案发过程,黄世扬找了为被告看诊的医生了解他的伤势,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手,最终成功说服主控官以无事省释了结这起案件。


成为全职无偿服务律师将近四年的黄世扬说,这份工作让他能全职用自己的专业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这几年来令他最难忘的,是曾经帮一名涉及偷拍裙底照的被告,从控方所要求的监刑,减成罚款。


案件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被告却在判刑后的不到一年内,因心脏病暴发而突然过世。当时,他的两个孩子都很小,一个三岁、一个四岁。


黄世扬说:“我庆幸能帮到他,要是没帮到他,他得坐牢的话,他就会失去很多跟孩子相处的时光。”


对于吴芊慧来说,曾处理过令她难忘的案件,是一名17岁的少年,原本乖巧勤奋,但因14岁那年突然发现自己是被领养的,一时无法接受事实,开始误入歧途,偷窃一辆电单车。


她说,主控官往往不会知道被告的背景及犯罪的原因。“所以我们必须把案件的另一面告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