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17个月被令搬 屋霸收律师信当场撕烂拒搬

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律师信却被屋霸撕烂,上门理论,再次惊动警方。(潘丰源摄)
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律师信却被屋霸撕烂,上门理论,再次惊动警方。(潘丰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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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屋霸”被指拖欠17个月租金,还赖着不走,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律师信却被屋霸撕烂,上门理论,再次惊动警方。

引发纠纷的单位位于勿洛南三道的勿洛阁公寓。屋主何先生(60岁,商人)告诉记者,租客自去年中旬以每月4000元租金签了一年租约,对方搬进去后却从未缴过租金,至今已拖欠至少17个月,近7万元租金。

他表示,已入禀法庭一段时日,因疫情影响,本月8日才收到胜诉的判决书。

根据何先生出示的庭令,显示他及另外两名原告胜诉,败诉的租客必须赔偿2000元庭费。他说,律师移交律师信,注明对方必须在前日(24日)傍晚5时前搬走,但却被对方当场撕毁。

“我本身做生意,出租房子多年,首次遇到这种言而无信之人,让我倍感压力,甚至影响睡眠。”

他指出,连续半年收不到租金,就曾主动让对方豁免租金搬走,但对方始终不予理会,如今他只能向法庭申请产业收回令(Writ of Possession)来维护权益。

“据了解,我已是第8位受害者,对方也多次询问附近是否还有别的单位出租,我担心会有下一个苦主。”

资深律师陈其玉在受访时指出,若庭令中并没有提及原告可以收回屋子的字眼,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申请产业收回令,才能收回房子。

本报曾经在2017年及今年10月份,报道这户“东海岸屋霸”,当时男住户沈添宝被指多年来带着妻子、一对儿女、媳妇和孙子,在东海岸一带专租排屋或洋房住却不缴付房租,并惹上至少七起官司,得赔偿苦主逾16万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2月2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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