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良罪成庭上喊冤:我不是怕坐牢的人 只是帮员工“开窍”

黄奕良昨天被判罪成,案展2月26日下判。(海峡时报)
黄奕良昨天被判罪成,案展2月26日下判。(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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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用长柄铁刮刀打伤员工的前艺人黄奕良,昨日被判罪成,但他仍在庭上喊冤,坚称只是在帮员工“开窍”,直说“我不是一个怕坐牢的人,不过我没有做,我是在帮他。”

黄奕良(59岁)被控蓄意伤人罪和滋事打架罪。他不认罪,法庭早前针对他蓄意伤人事件进行审讯。

他被指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约4时20分,在布莱德路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的食堂内,用一把长柄铁刮刀打孟加拉籍员工雅希度(Jahidul)的腹部两次,还敲打他的头部一次。

控方昨日在结案陈词中,针对黄奕良的辩词一一反驳。

黄奕良称是员工要他打的,控方指这说法荒谬,而受害人供证时也非常笃定地指自己并没有要求挨打,更说自己当时“活在恐惧中”。

此外,黄奕良还称两人之间有“同意书”,是员工允许他用打的方式来教导他,但他却没能出示同意书,反倒是从录音中可听见他不断逼迫员工“签名”,可见案发时根本没有所谓的“同意书”。

而且,黄奕良一开始说是员工签下“同意书”后,他才动手,后来却说即便员工签下“同意书”也不会动手,论点自相矛盾。

控方认为,黄奕良所谓的“同意被打”是他回想事件后做出的辩词,因为他一开始否认打人,后来称两人起了争执,最终称是员工让他打的。

黄奕良昨天在庭上说:“男子汉敢作敢当,不过我没有做,不要冤枉我。”

他坚持自己的论点,指闭路电视画面可见他显得轻松,没有打人的姿态。他哽咽道:“我不是一个怕坐牢的人,不过我没有做,我是在帮他开窍。”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1月23日《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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