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指受电磁波"骚扰" 将女邻居告上法庭

男居民称患上“电磁波过敏症”,遭女邻居单位内的电磁波“骚扰”,身心饱受折磨,将对方告上法庭。
男居民称患上“电磁波过敏症”,遭女邻居单位内的电磁波“骚扰”,身心饱受折磨,将对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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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男居民称患上“电磁波过敏症”,指遭隔了两层楼女邻居单位内的电磁波“骚扰”,身心饱受折磨,将对方告上法庭。

这起邻里纠纷发生在芽笼东2道的一间公寓,起诉人颜志伟(人名译音)称患上“电磁波过敏症”(electro hypersensitivity,简称EHS),指隔了两层楼的楼下女邻居陈玉婷在家中安装了无线电干扰机(WIFI jammer),又设立多个无线网络,这些设备发射出的电磁波导致他身心受创。

有鉴于此,他在防止骚扰法令(POHA)下状告陈玉婷,要求禁止使用无线电干扰机、并指她和租户同谋刻意安装过多的无线网等。

对此,辩方律师表示,没有证据显示陈玉婷通过无线电干扰机和无线网络,对颜志伟进行威胁,从而造成他受到惊吓,而使用无线电干扰机也不足以构成非法盯梢(unlawful stalking)的罪行。

此外,颜志伟也没证据证明,他所遭到的电磁波是从陈玉婷的无线电干扰机发出来的,更何况,本地也没条例指出,在家安装无线电干扰机是违法的,如今住户在单位内安装超过一个无线网络已属于“新常态”。

患“电磁波过敏症”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颜志伟称被法国籍医生诊断患有电磁波過敏症,然而双方在去年10月22日进行审前会议,颜志伟却没有申请要求医生出庭供证。

调查也发现,这名医生是一名退休的肿瘤学家,在神经病学和电磁场的领域中没有专业知识。

另外,没有专家的证据显示,颜志伟的“电磁波过敏症”与无线网络的电磁波有关。(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2月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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