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找人毁情敌容案 法官判案件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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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陈滢芳;右为被告林鸿量。(档案照片)
左为陈滢芳;右为被告林鸿量。(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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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不满“美人鱼”情妇有男友而找人毁情敌容,被判入狱6年的物流公司老板,不满控方迟至上诉结束后,才公开他侄子的口供内容。法官表示,这份口供能增加被告是否有托人找打手的可信度,最后判案件重审。


《新明日报》多次报道,已婚物流公司老板林鸿量(56岁)包养情妇陈滢芳(29岁),疑不甘对方背着他与许建永(36岁)交往,找了侄儿林德麦(29岁)和侄儿狱友王福财(50岁)帮忙,花5000元买三名打手,在2016年4月30日凌晨,于惹兰勿刹一带的陶胜路一家泰国餐厅划破情妇男友的脸,导致他永久性毁容。


陈滢芳曾在2016年赢得“美人鱼选美赛”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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