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承认共谋 “克隆”报销车 租卖犯罪分子

陈文杰案发时是新跃社科大学的兼职学生。(海峡时报照片)
陈文杰案发时是新跃社科大学的兼职学生。(海峡时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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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伙同男子干案,把“报销车”回收改装成“犯罪车”,磨掉引擎序号还“克隆”正当车子的车牌,专供本地各种犯罪份子使用,其中一人昨天(3月12日)认罪。

28岁的陈文杰(译音)案发时是新跃社科大学(SUSS)的兼职学生,他面对一共15项罪名,包括多项共谋欺骗及触犯进出口管制法令的罪行。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之间,伙同李伟良(译音,35岁),通过“翻新”报销车子进行牟利。

陈文杰负责从二手车商以低价购买拥车证快要到期的车子,然后交给李伟良将引擎的编号磨掉,并且更换车内的阅卡器。

除此之外,陈文杰还会找正当的车牌号码“克隆”到报销车子上,由李伟良通过网络或找黑商出售及租借“翻新”的车子。

为了不让当局察觉罪行,陈文杰还会找废车场及二手车商办理手续,向当局申报会将这些车子运送到国外的假象,实际上,这些废车场和二手车厂从未查证报销车子的情况。

由于当局以为这些车子都被出口国外,陈文杰被指骗当局发放了不少的拥车证回扣以及特惠附加注册费(PARF),每辆车发放的款项可以高达数万元。

这些车子被借尸还魂后“重新上路”,由于它们都“来历不明”,因此使用的人多数是犯罪分子,不是用来犯案(例如被大耳窿用来追债),就是让没有驾照的人非法使用。

被告和同伙知道车子可能涉及罪案,但他们从不过问买家或租客的用车事宜。

警方后来逮捕一名阿窿跑腿时,发现其中一辆被告经手过的车,调查后将两人逮捕。

被告昨天认罪后,由于代表律师需要时间准备刑罚陈词,法官将案件展期至3月25日。

李伟良同样已经被控,他目前面对77项罪名,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3月13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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