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0起 去年达222起 组屋邻居因电眼闹不和过去三年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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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获得建屋发展局或市镇理事会的批准,否则组屋居民不可擅自在单位大门或单位外安装电眼,拍摄公共走廊或公共区域的画面。(陈渊庄摄)
除非获得建屋发展局或市镇理事会的批准,否则组屋居民不可擅自在单位大门或单位外安装电眼,拍摄公共走廊或公共区域的画面。(陈渊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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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建屋局过去三年共接获361起涉及居民因电眼相关问题闹不和的通报。这些通报多数源于居民不满邻居在大门安装电眼、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过去三年,越来越多组屋居民因不满邻居在单位大门安装电眼,认为闭路电视侵犯了他们的隐私等原因,向建屋发展局投诉。


国家发展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建屋局过去三年共接获361起涉及居民因电眼相关问题闹不和的通报。其中,通报数量从2018年的30起,倍增至2019年的109起和去年的2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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