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加强新中执法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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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商业事务局前年5月协助中国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在新加坡进行资产追踪调查后发现,大型庞氏骗局“e租宝”将2700多万新元赃款转移到新加坡。两地警方的合作,为受害者追回了一部分的损失,而新加坡已将这笔款项归还中国。

这起庞氏骗局涉及非法集资与诈骗,导致约115万名中国投资者受骗,损失高达约380亿人民币(76亿新元)。“e租宝”的中国籍女总裁在遭中国当局逮捕前,曾计划将这笔钱用来购买圣淘沙升涛湾的一栋豪宅。这是跨境洗黑钱的典型手法。

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在文告中表示,这起案件体现了我国致力于与外国警方合作,侦查并遏制跨国罪案。此外,新中警方之间的紧密合作,有助于确保我国金融体系不被犯罪分子利用。

随着新中两国经贸关系的深化,资金与人员的流动更为频繁。此外,新加坡是一个以华人为多数的国家,而中国新移民也为数不少。经贸关系与共同语言拉近了两国的关系,但也同时为跨境罪案开了方便之门。从这个角度而言,新中两国的执法机构,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新加坡是一个财富管理中心,必须确保资金的自由流通以及客户的隐私。与此同时,我们也站在反洗黑钱的前线,致力于确保犯罪集团不会通过购买房地产或投资等途径,将不义之财在新加坡漂白。在上述“e租宝”女总裁购买升涛湾豪宅的案例中,协助她处理交易的律师以及房地产经纪便因知情不报,而触犯了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各被罚款一万元。

然而,金融机构或执法机关不太可能追踪每一宗款项的来源与去向。因此,跨境执法机关的情报交换,至关重要。当然,情报交换的渠道是否通畅,取决于双方的互信以及合作关系。

其次,跨境网络及电话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凸显了两国执法机关合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犯罪集团假扮成中国官员,指受害者犯了法,必须按照指示协助调查。受害者在慌张惊恐之下,透露个人的网上银行信息和密码而使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源自中国的诈骗案件,大多以中文进行,受害者是那些使用中文的国人以及中国新移民。

除了公众教育之外,两国的执法机关若能转守为攻,从源头打击这些犯罪集团,将能对犯罪集团起更大的阻吓作用。此外,我国警方不遗余力捉拿钱骡,多次即时阻止他们把现款汇出国,也让一些诈骗集团知难而退。

第三,本地股市上市的中资企业(俗称龙筹股)中,有不少出现了企业治理的问题,有些甚至涉及欺诈及做假账。新加坡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不少龙筹股事件的肇事者身在中国,若选择不来新加坡面对处罚,新加坡执法机关也力不从心。其实,几乎所有的肇事者在公司丑闻曝光后,都得以逍遥法外。这不仅使投资于这些俗称龙筹股的小股东蒙受亏损及感到无奈,也影响了本地股市及中资企业的形象。

对付跨境罪案的一个挑战是管辖权的问题。没有一个国家的执法机关,有权到其他国家执法。此外,对于没有引渡协议的国家而言,执法机关也没有义务将自己的国人送到国外受审。不过,执法机关的功能是伸张正义,确保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论违法者身在何处。如果双方的执法机关能在这个原则上达致共识,将能进一步增进合作关系以及建立默契,打击跨境罪犯。

执法机关的合作,必须建立在两国关系的坚固基础上。但与此同时,执法机关的合作也能进一步促进双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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