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以更严厉刑罚加强保护弱势群体

现有罪行的定义范围扩大后,可让小孩、年长者、女佣、心智残障人士及已婚女子等,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档案照)
现有罪行的定义范围扩大后,可让小孩、年长者、女佣、心智残障人士及已婚女子等,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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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2018年9月11日

于2016年7月成立的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完成两年的检讨工作,在8月31日提呈给律政部和内政部的506页报告书中提出169项建议,主要涵盖几个重点:加强保护弱势受害者、打击新型罪案、修正法典条文及更新刑罚准绳。这是我国《刑事法典》适应新时代要求,应对新的犯罪环境,所进行的一次重大且重要的检讨和修改,以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让施害者按照罪行的严重性面对相称的刑罚。

这份报告书已通过网站征询公众意见,为期三个星期,估计今年11月提交国会辩论。当中关于加强对弱势受害者的保护,委员会建议增添新条文,打击未成年性侵,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以及扩大对一些现有罪行的定义,并加重对施害者的刑罚。委员会也建议不再把企图自杀列为刑事罪,今后更多以心理辅导方式处理这类个案。

从报告书中各项建议的范围和深度来看,这个由内阁成员、高庭法官、总检察署、学者及私人律师组成的委员会,的确从方方面面对《刑事法典》进行了详细和彻底的检讨。我国上一次就刑事法典进行检讨是在2007年,随着科技迅速发展及科技产品的普及化,偷窥、偷拍和散播色情裸露视频等罪案日益增加,现有法律已不足以应对利用科技进行的罪案,必须制定新条文加以严厉打击。例如在更衣室或厕所等地方偷窥他人隐私者,以及制作、散播、持有或登录观看偷窥视频的人,委员会就建议制定两项新条文来严厉对付。

对现有刑事法的不足之处进行检讨,已是刻不容缓。要应对性犯罪的新变化及产生的危害,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和参考业界的意见,一方面保护性犯罪的受害者,另一方面严惩侵害未成年儿童与青少年的犯罪者。委员会对《刑事法典》进行大范围的检讨和修正,显示我国司法界要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条文,以跟得上现实情况的变化。

相关刑事法增添新条文,将更明确点出罪行,即使只有犯罪的意图,但导致他人受到困扰和蒙受损失,就已构成犯罪必须面对惩处。现有罪行的定义范围扩大后,可让小孩、年长者、女佣、心智残障人士及已婚女子等,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而施害者不能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今后还必须面对更重的刑罚。

网络时代出现不同于以往的新型犯罪类型,必须具备更为妥适的刑法新观念,方能将犯罪者治罪。过去几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个案,包括虐待和性侵犯日趋严重,我国司法部门适时给予高度重视,并准备以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及手段加以规制,对此,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认为,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更新后的《刑事法典》可能无法避免会出现争议,也可能有不同情况的不同判决。废除企图自杀有罪的条文,宗教界就持有不同的立场。警方在处理企图自杀事件时,都会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当这类事件不归类为刑事罪,政府和民间机构可能必须介入,提供更多心理辅导以打消人们自杀的念头。

过去几年数起震撼社会的虐待和性侵犯案件,尤其是2015年低智商女侍应生余玉莲遭虐待八个月后死去,及两岁大男童莫哈默遭母亲和其男友虐待五个星期后身亡,促使政府下决心作出法律上的改变。修改已有150年历史的《刑事法典》来应对新型犯罪行为,做法正确但还是不够的,接下来社会各阶层应该探讨以何种方式,教导弱势群体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而作为父母及周围的人在必要时须对这群人伸出援手,因为法律毕竟是事后的惩罚手段,往往伤害和悲剧发生后已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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