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的数据显示,各种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近年来有日益增加的趋势,内政部因此拟议大幅提高各种相关刑罚,以达到应有的惩处和吓阻作用,提高公路安全。此举相信会得到公众的大力支持。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前天为“2019年提高公路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活动主持启动仪式时指出,虽然当局加强了执法和教育,但仍有驾驶者在公路上危险及鲁莽驾驶,如酒驾、逆向行驶、不顾他人安全胡乱更换车道以及闯红灯等。这显示目前的刑罚仍有不足之处,必须更为严厉。
平心而论,有关公路安全的宣导活动并不缺乏,大多数公路使用者也都是负责任的及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而少部分危险和鲁莽驾驶者之所以置交通规则于不顾,并非因为无知,而是明知故犯,以及欠缺应有的责任感,尽管所有合法驾驶者都必须通过严格的驾驶考试,也熟知交通规则。因此,加重刑罚以儆效尤,确实是必要的。
目前,有关的刑罚明显是不足的。以危险驾驶为例,最高刑罚是五年监禁。当局打算把它增加到八年,如果驾驶者也涉及酒驾,那么刑罚可再加重多两年;当中如果导致了他人死亡或重伤,最少加重一年;如果还是重犯,则加重两年。这和一些国家和地区比较起来,仍然是瞠乎其后。例如,在英国,同样的罪行可判监禁最长14年,在香港则可长达15年。我们的有关刑罚是滞后的。
不久前发生的一起酒驾,导致一名62岁拾荒妇女死亡案,很足以说明现有刑罚的不足。肇祸司机在经过长达九小时的酣饮后仍驾车上路,结果只被判几个月的监禁。这样的刑罚不只对应不上罪行的严重性,也很对不起被撞死的人,甚至可能让不负责任的驾驶者产生错误印象,以为即使酿成人命伤亡,顶多也只是坐几个月的牢。
都市生活的长期紧张和压力,可能是造成部分驾驶者性情浮躁和缺乏耐性的原因之一,但这不能成为他们危险和鲁莽驾驶的托词。生活尽管紧张,道路也可能比以前更加拥挤,这些不仅不能成为不负责任驾驶的理由,反而应该促使所有公路使用者倍加谨慎小心,谨记马路如虎口的老话。
如今,城市夜生活确实比以前更多姿多彩,有了更多可供人们饮酒作乐的夜店,但这也不应成为酒驾增加的理由。因为夜店固然是多了,代驾服务和私召车服务也空前普及,饮酒狂欢的人,完全没有不使用这些服务以策安全的理由。
为加重刑罚,内政部打算修改公路交通法令,增设危险驾驶和粗心驾驶两个罪项。这相当于刑事法典中的鲁莽和疏忽驾驶,不只大幅加重刑期,也包括规定最低刑罚、没收肇祸车辆、延长驾照吊销期等。这样的刑罚配套显然是更有吓阻力的。
除了不负责任的驾驶,随着我国人口的迅速老龄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是涉及年长者的车祸。虽然过去两年里导致老年路人死亡的车祸次数大致不变,但在每四起涉及路人的交通意外中,就有一起涉及年长者,而当中有四成肇因是乱过马路。年长者乱过马路,或者说从不该过路的地方抄捷径过路,可能出于缺乏公路安全意识,但也可能是年迈体弱,无法行走较长的距离,或爬不上行人天桥。因此,我们的公路交通设施也必须处处为年长者设想,给他们提供方便,以减少车祸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脚踏车,电动踏板车等代步工具的涌现,不只是公路,各处行人道的交通也日益拥挤,意外事故因而频频发生。为了提高安全性,所有公路使用者都有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做负责任的驾驶者和行人。而鉴于公路使用情况的复杂化,为安全计,陆路交通发展总蓝图咨询小组上周在报告中指出,未来设计一些邻里道路时,应该减低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小组根据科学上的统计,认为这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这一建言,相信很值得有关当局深入探讨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