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严防欺骗公款文化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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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新局前高级执行员与人串通注册空壳公司,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伪造文件,欺骗当局发放超过15万元的创新与能力赠券,前天被判坐牢四年。被告在案发后全数偿还骗款,公款没有损失。但是,有不少欺骗公款的行径,赃款再也追不回来。在2017年5月至10月间,一个团伙骗取了精深技能发展局4000万元培训补助金,在东窗事发后,政府截至今年1月,只追回一半的赃款。

欺骗公款的形式五花八门,但较为普遍的是设立空壳公司,骗取政府发放的津贴以及承包合同。诈骗者也不分社会阶层。在政府推出社保援助计划优惠卡及建国一代卡后,一些家庭医生及牙医在向政府索偿时,报大数或作假账。另一方面,诈骗者不仅是团伙,也包括个人。在政府推出技能创前程补助金计划后,有些国人在没有报读任何课程或受训的情况下,谎称已经报读某个课程,以骗取政府的津贴。

欺骗公款的行为,不仅是盗窃政府的钱,而且也颠覆了政策的原有宗旨,从而损害多数人的利益。然而,每当政府在推出新的补贴计划时,总有人会钻空子以牟取个人利益。令人更为担忧的是,社交媒体普及化让一些人互传信息及传授钻空子的技巧,以欺骗公款。随着政府推出越来越多的补贴计划,我们有必要提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欺骗心理滋生。

我们在反贪腐的工作上,享有很好的口碑。国人普遍上认同“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原则。同样的,要避免欺骗公款文化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从加强培养国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心理素质下手。

首先,不敢骗意味着加大欺骗公款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包括法律以及道德的惩罚。法律不仅是确保诈骗者为他们的行为负责,而且也应该对其他人起一定的警惕与威慑力量。政府的钱相当一部分来自纳税人,几乎所有的国人都是纳税人,缴付直接的个人所得税或是间接的消费税。因此,骗取政府的钱就是骗取大众的钱。这个道德认知的内化,比法律约束力更为有效。

其次,不能骗意味着政策的设计周密,不让人有钻空子的机会,从而减少人们的贪念。当然,政策设计到滴水不漏,在技术上不太可能,在执行上也可能导致繁文缛节的问题,使原本利民的政策沦为扰民的政策。政府的补贴政策,是为了打造一个包容的社会,而针对的受惠者往往是弱势群体或中小企业。在申请程序方面若过于繁琐,可能使他们望而却步,无法从政策中受惠,又或者必须仰赖商业顾问的指点迷津或代为申请,这又加重了商家的成本。因此,如何处理好政策的周密性以及灵活性之间的动态平衡,对政策设计者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此外,加强检测系统以及审计,可提早发现欺诈事件,以减少损失,并让有意诈骗者知难而退。在精深局4000万元骗案发生后,教育部长王乙康表示,政府将利用数据分析发掘不寻常的津贴申请。大数据能够在短时间内处理大量的资料,对欺骗公款的行为可发挥阻吓作用。

第三,不想骗意味着社会普遍上不容忍欺骗公款的行为,更不以“骗政府钱”为荣。人们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欺骗心理,主要是把公款视为政府的钱,殊不知政府的钱也是所有纳税人的钱。公款的损失,意味着税收可能会提高,或者原本可以用来帮助个人或企业的钱少了,从而影响公众的利益。国人若能从大处着眼,培养不想骗的心理,那么欺骗公款的文化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

欺骗公款的文化一旦形成,将摧毁社会的信任关系,并颠覆政策的原有宗旨。随着更多补贴计划的出台,我们必须通过法律以及道德的力量,严防欺骗公款的文化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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