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言论自由须权责相符

10月29日,法国东南部城市尼斯发生持刀袭击事件,一名疑似回教激进分子的凶徒杀死三人,包括一名女子在尼斯圣母院教堂内遭斩首。事发后,大批安全人员封锁现场,气氛紧张。(路透社)
10月29日,法国东南部城市尼斯发生持刀袭击事件,一名疑似回教激进分子的凶徒杀死三人,包括一名女子在尼斯圣母院教堂内遭斩首。事发后,大批安全人员封锁现场,气氛紧张。(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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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反法国和反西方情绪升温,引发多起恐怖袭击。内政部于11月24日发布文告,透露本地至今有37名新加坡人和外国人接受调查,当中一名孟加拉客工被拘捕,另有16人被遣送回国。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同日在宗教改造小组活动上,阐述新加坡对待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所采取的原则,即言论自由不能破坏宗教和谐,政府会在必要时介入。

法国一名教师因为引用讽刺杂志《沙尔利周刊》作为教材,遭宗教极端分子于巴黎当街砍头,引发了新一轮关于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争议。信奉世俗主义的法国政府强力维护言论自由,引发了世界各地回教国家的激烈反弹。法国的立场是言论自由必然包括亵渎宗教的自由;而回教国家则认为,言论自由必须不能冒犯宗教的神圣性。

言论自由在近代被誉为超越文化差别的普世价值,但事实证明它仅是发源于西欧政治体制的特定文化产物。言论自由的重要前提来自于民族国家,即全民拥有共同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传承,对于价值观的先后排序存在默契。自全球化兴起,欧美开放国界接纳大量异文化的成员为公民后,言论自由就必须面对缺乏共同假设的困境。《沙尔利周刊》事件便是最新的挑战。

事件所引发的争议和暴力显示,言论自由是一种崇高的理想,也是重要的价值,但却并不具备普世意义。究其实,言论自由是思考的自由。它强调怀疑的精神,注重探索未知。这有助于文明的自我超越和进步,因为唯有质疑和挑战权威,包括宗教的神圣性,才是获取新知识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亵渎甚至是必要之举。

但是,当言论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被绝对化时,却容易沦为封闭的意识形态。因为没有任何文明能够建立在单一的价值观之上。言论自由在挑战和蔑视一切的同时,所出现的矫枉过正的弊端,就在于导致虚无主义。质疑权威、亵渎神圣性未必就一定带来新知和进步,但肯定会削弱社会的既有秩序和稳定;而秩序与稳定是任何文明社会存活发展的根基。尚穆根所谓的宗教和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立论。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秩序和稳定才是最大的善;且越发达的文明社会,其脆弱性越大,秩序与稳定因而也越珍贵。当然,过度强调秩序和稳定,同样容易导致固步自封的压迫性,长远必然出现文明的僵化、腐败和衰亡。从这个角度说,唯有言论自由才能保持文明社会的活力。因此,言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必要工具,但却非凌驾于所有价值的至善。

新加坡自开埠以来,就从来不是单一民族社会。长期浸濡在多元化的具体环境,教会了新加坡人对不同种族、教宗、语言如何和平共存,形成了自身的经验教训和价值体系。正因为深刻体会到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不易,所以也就不会盲目地放任推崇言论自由,而是从平衡权利及义务的务实角度,照顾不同文化体系之间各自不容冒犯的神圣性。

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平衡并非静态。作为小国,新加坡对于世界环境的改变,长期保持高度的敏感和警惕。这是小国的生存之道。外在条件变动不居,意味着新加坡人必须时刻质疑现状、探索未知,以免落后于形势。这就必须维护好言论自由这一必要工具。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权威必须受到适度的挑战,但又不能因此而颠覆了基本的稳定和秩序;运用工具之妙,存乎一心。这一心的文明智慧,只能来自尊重历史文化的积淀。不时因应时势反思历史,是讨论言论自由课题时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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