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从兴:没规矩不同于坏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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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象窥豹

带头改变游戏规则的人,往往就是那些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因为只有理解游戏规则的人,才会知道哪些规则应该保留,哪些只须微调,哪些必须大修,又有哪些必须彻底抛弃。

自从我在上一篇专栏文章《且让我们诗意地栖居着》里透露重新拾起创作诗词的热情后,我就收到了好几则电邮,内容都是跟诗歌有关的,发信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其中一位自称是“虚心请教”的发信人,在电邮里客客气气写了一大段话,最后图穷匕见,原来是让我“斧正”他的作品。打开附件后,是他自己写的二十来首七言诗,不是四句就是八句,心想这应该不是七言古诗,而是七言绝句和七言律诗。由于这位仁兄没有注明是押平水韵还是押今韵,我当然是严格按照传统诗词格律的要求来看他的诗,结果发现几乎没有一首符合平仄格律要求,同一首诗的韵脚也有分属不同韵部的,所谓“七律”的颈联和颔联更是没有对仗。我给他回了一封电邮指出问题所在,不料他却回信说,他知道传统诗词的格律要求,但认为这是一种束缚,没有必要为之。最后,他还语带牢骚地写了一句:真不明白古人为什么要如此作茧自缚!

是呀!古人为什么要作茧自缚呢?也许他只是在无心地感叹,可对我而言这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想着想着,我才发现原来古人作茧自缚的不仅仅是诗词,还包括其他多种艺术形式,如书法、水墨画、篆刻、戏曲、八股文等等,无不如此。

以书法为例,记得我小时候在海南协会(当时的名称是琼州青年会)跟本地海南籍书法家黄国良老师学写书法时,擅长隶书的他却不教我临摹《曹全碑》,而是让我在颜真卿和柳公权的字帖之间任选其一。我选的是颜鲁公,黄老师就给我找了一本《多宝塔碑》,让我临摹。黄老师当时跟我说,我必须先把颜体楷书写好了,才能再学其他的碑帖。他还说,一定要从大楷写起,有了基础,才能写中楷、小楷云云。虽然我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中断了书法的学习(所以至今我的字还是很难看),但是对于书法的入门理论还是有些了解的。

临摹某个书法名家的书法,无论是运笔,还是用墨,都得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写才行。这就是一种限制,就好比要作近体诗就得按照绝句或律诗的格律来写,要押韵也只能在平水韵的106个韵部中选一个适当的韵部,再从这个韵部里选字做韵脚才行。这就是格律诗的游戏规则,要玩就得遵守规则,不然就别玩。现代的球类游戏,不也是如此吗?比如足球的游戏规则严禁用手触球,你硬说我就要用手,只能落得个犯规的下场。真要用手的话,去打篮球或排球都可以,就是别玩足球。

或许有人要说,齐白石不是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吗?何必去照猫画虎呢?对,他是说过这句话,可是学习画画也应该和学写书法差不多,要学齐白石的画,肯定也是得经过一番临摹的过程。只有画得“形似”齐白石之后,才能进入“得意忘形”阶段,那时才有资格谈“学我者生”。《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向张三丰学太极剑不也是一样吗?他不是先把太极剑的招式全部学好学全之后,再来忘掉剑式,领悟太极剑意的精髓吗?如果以“作茧自缚”为理由,认为一招一式都不能搞错,太麻烦了,所以应该统统抛掉,直趋剑意,有可能吗?

再来说八股文,这其实是一种规范式的文体,总共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现在的学术论文,不也是得按照题目、摘要、关键词、绪论、主论、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这样的规范格式来写吗?如果再加上对注释、引文等等的严格要求,恐怕当年的八股文反而灵活得多。清末的激进主义者或许是出于革命的需要,给八股文套上了诸如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等罪名,恐怕有些言过其实,矫枉过正了。

其实,八股文只是一种文体的形式,关键要看科考题目的内容。最近,微信传出清末最后一场,也是中国最后一场科举考试甲辰恩科会试的考题内容。第一场会试的第一题“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论”,用现代汉语来表述就是“周朝分封诸侯,唐代设立了很多藩镇节度使,中央权力小而地方权力大;秦朝和魏朝刚好相反,中央政府权力大,地方政府权力小,请大家说明各自的优点是什么”。这其实就是一道论述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的题目。能用八股文,条理分明地回答这道题目的,恐怕绝非头脑僵化,不擅思考之辈。反之,答不出来的八成也不是什么人才。

说到底,不管我们做什么,一定都是有规矩的,而凡是有规矩的必定是有限制的。在有限的范围内,尽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旦逾雷池一步,那就是破坏了规矩,或曰违反了游戏规则。当然,这并不是说游戏规则都是一成不变的,当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修正。而带头改变游戏规则的人,往往就是那些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因为只有理解游戏规则的人,才会知道哪些规则应该保留,哪些只须微调,哪些必须大修,又有哪些必须彻底抛弃。这些带头改变者,往往就是在各个领域改写历史,开创一代新风的人。用时髦的话语说,就是富有创意,善于创新的人。

创意和创新似乎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口头禅,几乎人人都在讲创意和创新,但是又有多少人去深究它们到底是什么?创意和创新绝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们是在破坏现有游戏规则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在现有的游戏规则还在,并且还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之前,急于破坏是不合时宜的,恐怕也办不到。再者,要从内部去破坏一套机制,或是一纸游戏规则,破坏者首先就必须熟悉它们,并且游刃有余才行。再以书法为例,一个人的颜体字还没有学好学精,就要求他去结合肥颜瘦柳,“创新”出一种富有“创意”的新字体,结果只能是弄出一个四不像。

“只有学会了规矩,才谈得上破坏规矩。破坏得好,破坏得妙,你就会成为开创一代新风的大师巨匠。如果连规矩都不守,就统统抛弃,那不叫坏了规矩,而是没规矩。”这是我给那位仁兄的答复。

(作者是本报评论员 cheongsh@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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