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义:小我与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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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点义见

不知“小我”,无从扎根,不顾“大我”,枝叶不茂。“小我”与“大我”须平衡,过犹不及。

前几天,以“乡情—乡音—乡味”为主题的第六届福建文化节开幕。如果对本届文化节的内容仔细玩味,不难发现一些微言大义。

本届福建文化节内容丰富,包括美食展、刊物《乡情—新加坡福建人的会馆》的出版、三维壁画《乡情》揭幕、文化展览、本周五周六两场舞剧《下南洋》,以及“闽风三说”文化讲座。

宗乡会馆在我国扮演重要的社会角色。嘉应一带的中国广东籍移民于1822年组建应和会馆,《重建应和会馆碑文》有这么一句话:“客旅重洋,互助为先;远适异邦,馆舍为重”。金门籍人于光绪二年(1876年)建立浯江孚济庙,也就是金门会馆前身,其碑记载曰:“引我浯岛之客处南洋者……宜相系与相维。”一言以蔽之,宗乡会馆最早成立的目的,是为同宗或同乡的“互助”和“维系”。

因此,早年的宗乡会馆为前来谋生的新客提供栖身之所、推荐就业,并建立同宗同乡的社交网络,同时发展代办丧事、购置义山、救济孤老和灾民等社会福利事业。早年的华文教育与宗乡会馆息息相关,华文学校大都是由会馆创办。例如福建会馆创办道南学校(1906年)、爱同学校(1912年)、崇福女校(1915年)等,晋江会馆办有晋江小学等,广东帮有养正小学等,潮帮有端蒙学校、义安理工学院等,莆田帮有宏文学校等,客家帮有应新学校、启发学校等,海南帮有育英学校等。这些学校最初都是为了照顾同乡子弟上学。

早年会馆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会员的利益,在殖民地时期,这往往意味着以武力保护地盘和势力范围。金门国家公园管理处2014年出品的纪录片《落番》采访了马来西亚巴生金门会馆前主席王豪杰,他回忆说,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一次乡亲被欺负,所以召集一批乡亲,脖子系着毛巾作为标志,抬着棺材,里面装着锄头柄、扁担、木槌等武器,到对方的地盘“车拼”。王豪杰说,经过这次车拼,“外省人都说我们很团结”。

宗乡会馆既以地缘或血缘或行业缘为纽带,而且是为了会员之互助与维系,自然以照顾同乡、同宗或同行这个“小我”团体利益为优先。在殖民地时代,政府对不同种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甚至对华人的不同方言社群也是如此。当时,不但不同种族和宗教之间存在分歧和矛盾,同为华人,不同方言社群也存在分歧和矛盾。1854年,在私会党煽风点火下,闽潮两个方言社群发生暴动,伤亡几百人,几百所房屋被焚毁。在这样的宏观环境中,加上社会资源紧张,人们自然要先保障“小我”团体利益。

到了1964年,新加坡发生了两次严重种族暴动,死亡几十人,受伤几百人,更严重的是,撕裂了原本就脆弱的社会结构。我国1965年独立初期,种族分歧仍然存在,但是,政府和社会充分认识到种族和谐的至关重要。没有种族和谐,就没有社会安宁,自然也谈不上任何发展和前途。因此,维持种族和谐成了我国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

首先,政府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种族和谐,例如《新加坡宪法》第152条写明:政府有责任照顾少数民族和少数宗教信仰者的利益,《煽动法令》第3条写明:制造不同种族或社会阶层之间的憎恨和敌意的行为可视为煽动。政府于1970年成立少数种族权利总统理事会,以确保各项法案的条文不会损害或影响到少数族群的权利。

在社会上,人们除了维护本身族群的“小我”利益,也开始重视维护“种族和谐”这个“大我”利益。一个很好的例子是龙溪会馆,去年将教育信托基金增至2000万元,并将大学助学金的受惠对象由原先的闽属会馆会员子女扩大至本地各族学生,体现的就是对“大我”的关照。

再如江苏会,身为新移民会馆,成立晚宴的文娱节目编入了不少本地少数民族文化,如印度舞表演。同为新移民会馆的天府会,多次举办文化讲座,不但谈本地华人传统习俗和文艺,也谈峇峇文化和文学,有些会员还对学习马来文化和印度文化感兴趣。这些尽管看似表面形式,其实不然,它们体现的是对少数种族文化的欣赏和接纳,是对建设“大我”的一种正面姿态。

本次福建文化节揭幕的“乡情”三维壁画,以华人南下移民和我国建国历史为主题,后者占九成比重,着重描绘马来同胞、印度同胞、欧亚裔同胞与华人移民一起,把新加坡建设为新的家乡,突显的是“大我”。

本次福建文化节下星期天早上推出大轴——“闽风三说”文化讲座,由国大中文系主任丁荷生、厦门闽南研究会会长陈耕、屏东大学中文系黄文车三位学者从信仰、俗语、歌曲三个方面,畅谈福建文化,这又回到“小我”。原因很简单,不知“小我”,无从扎根,不顾“大我”,枝叶不茂。“小我”与“大我”须平衡,过犹不及。

(作者是隆道研究院总裁,本文仅代表个人看法,chinyee_koh@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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