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惜薇:避免误解退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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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底,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总理公署部长黄志明见证了旅游景点、度假胜地及娱乐业雇员联合会同滨海湾花园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明年起把员工退休年龄从62岁调高至65岁。黄志明随后呼吁其他公司效仿,认为这种做法为雇主和雇员创造双赢局面。

此举挑起网上一片谩骂声。有些人认为政府是为了要人们继续缴交公积金、充实国库,而执意让人民“做到死”;另一些人则以年长的亲戚朋友找不到工作的实例,指政府过于理想化,与现实脱节。这些人的观念中,适合年长员工的工作不多,主要集中在清洁等依赖劳力的岗位。

种种指责在在显示,民众至今仍不太理解设定退休年龄背后的考量。这意味劳资政协作伙伴在检讨退休和重新雇佣年龄时,应正视这些误解。

首先,法定退休年龄不是强制退休年龄,雇主不能在员工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时,就任意把他们解雇。除了服务于制服团体者不得不基于体力等考量,遵守单位所规定的年龄,多数新加坡人都能够在权衡个人条件与客观因素后,决定何时退休。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不时听闻有人“提早退休”,却从没听说有人因此遭法律制裁。

其次,有别于许多国家直接把退休年龄与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挂钩,中央公积金局允许国人在55岁时领取部分公积金,到了65岁再开始每月领取公积金入息。

人力部长杨莉明不久前受访时就说,法定退休年龄不直接与国人领取公积金储蓄的年龄挂钩,是我国体制的“美妙之处”,让我们得以灵活探讨课题。她说:“倘若两者挂钩,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将大不相同,延迟退休年龄将不能成为一个选项,因为这意味着国人不能像过去一样较早领取公积金,而这会影响到很多人。”

因此,认为政府可能延后提取公积金储蓄或每月入息年龄,更多是一种揣测。公众应当相信,世界上没有哪个政府会随意延后获取退休金,因为这涉及太大的政治成本。

政府要鼓励人们自愿延后提取公积金储蓄,可以透过奖励等途径来达到目标,不须要大费周章地先提高退休年龄,引人诟病。

另外,随着民众教育程度提高、科技无远弗届,年长员工可从事的工作,也不再须要消耗大量体力。

笔者在采访年长工人时,就发现他们其实在不同的领域做出贡献。除了一些长者基于经济情况不得不继续工作,更多留在职场的年长员工,非常积极看待“活到老,做到老”的新常态。他们都认为续聘后日子更容易过,而且还可学习新知识。

再说,年长者现在能够选择以部分时间工作,甚至可以透过使用科技随时随地工作,平衡工作与生活。

调整退休年龄或重新雇佣年龄顶限,从检讨到开始真正实行,有一定的时滞,并且推行后也还得不断微调,不可能一步到位。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助理教授冯幸倪博士受询时说,国人对退休课题缺乏了解,让人感到担忧。她建议我国仿效诸如美国等国家,进行大量的相关研究,探讨民众为何选择在特定年龄退休,他们对退休所做的准备是否足够,以及他们的健康状况等。

笔者十分同意这个呼吁。除了广泛咨询,年长员工劳资政工作小组可趁这个机会展开更全面的研究,了解民众对退休课题的误解,制定合适的宣导和沟通战略。

(作者是新闻中心采访副主任(政治)hosb@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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