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不知


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对一起走出最高法院上诉庭的男子。


时间是2014年,当时审理的正是将在日后多次被提及的挑战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案件。数月后,三司的判决出炉——第377A节条文符合宪法。


如今对案件细节的记忆已有些模糊,但仍然记得当时在目睹过一对对异性劳燕分飞的同一地点,看一对同性恋人为同一目标努力,感觉是微妙的。


时间快转四年多,将男子间的性行为列为违法的377A条文,今年因在印度被废除而在本地再掀热议,但在可预见的未来料将保留。不过,就在这个星期,同性恋男医生获准领养在美国由代孕生下的儿子一案,让有关同性议题的讨论再度升温。


社会上的声音仍然趋向两极:自由派盛赞法庭能跳脱反对同性家庭的公共政策限制,以男孩福利和长远利益为最重要考量;保守派则担心这样的判决为同性家庭首开先例,一些人更质疑,在男同性恋家庭生长将对男孩造成不良影响,何谈男孩的福利?


对于开先例的担心,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迅速给出定心丸,指出未来效仿者恐很难成功,因为他们将不太能说服法官,称自己并非刻意触犯政策。


的确,不是刻意违法或蓄意挑战公共政策,是上述案件作为始作俑者的制胜法宝之一。所谓“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即便在现有条例不变的情况下,未来同性伴侣若想以类似途径领养孩子,可能将因为这起案例的胜诉失去而非多得一个砝码。唯一可能受益于这次判决的案例,相信至少必须是这次判决出炉前已经在长期抚养孩童的情侣。


不过,下一案例出现前,本地相关法令可能已经改变,因为当局已表态,料将修改和进一步加强领养法令与相关政策。


政府没有更详细的阐述,但回应中对于政府支持婚内生子、不认同同性家庭的再三强调,给人最直接的解读是:如果任何人以为这次判决是将关闭的大门开了一条小缝,那他就错了,因为真正的结果是,经此一役,这扇门将关得更严实。这个“指标性”裁决非但不会带来法律或公共政策对同性家庭的放宽;相反地,它有可能促使当局加强对领养甚至是海外代孕的管制,进一步打击组建同性家庭的可能。


同性社群的失望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立法的严谨性来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有意加强领养和代孕条例的做法是必要的。政府立场不够明确导致代孕领养存在灰色地带,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同性恋男医生领养的申请被家事法庭驳回。法官当时形容男医生将在美国代孕生下的儿子带回新加坡抚养的做法,有如走法律的后门。


对很多人来说,这次案件的判决是出乎意料的。在司法和立法独立的本地,法庭判决虽然偶尔会对公共政策提出具启发性的建议,但整体来讲是严格限制在法律本身的解读,鲜少涉及对公共政策的评判。上述案件之所以能获得和377A挑战一案不同的结果,正是因为前者不是一种挑战,而是一种例外的诉求。


虽然法官在判词中强调,裁决绝非是出于同情或认可,但对于同性社群或是支持者来说,100多页的判词是有温度的;相比之下,当局的迅速回应或许好似一盆冷水。但如果放在法治的大框架下思考,当局堵住后门的门缝是必要的,而一个真正有一席之地的社群也希望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前门。


(作者是新闻中心采访副主任(特稿)shuyang@sph.c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