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采访宗乡会馆联合总会配合新加坡开埠200年举办的“落地生根,开拓新家园”展览开幕式时,我“亲眼目睹”教育部长王乙康和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会长陈奕福被“卖猪仔”,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当时,扮演猪仔中间人的德明政府中学学生杨佳颖,在阵阵邪笑声中威迫利诱王乙康和陈奕福,最终让他们在“猪仔契约”上盖指纹。


或许就是这个精彩的演出让我难忘,以至于人力部上个星期天公布2018年客工调查结果,指出15.4%的非马来西亚籍工作准证持有者,抵达新加坡之前没有收到原则性批准信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些客工好像是被卖了猪仔。


令人费解的是,人力部2011年首次进行客工调查的时候,只有1.6%的客工没有收到这封信,但这个比率到了2014年成为4%。雇佣法令是在2017年4月规定雇主要及时寄出原则性批准信,但去年没收到的客工比率居然激增到15.4%。


原则性批准信上列出了客工的雇佣条件,其中包括他们应得的薪水、工时,以及工作性质等信息。客工出发前接到这封信,就能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前来新加坡工作。


客工要是没有收到,就等于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飘洋过海。他们有可能到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将要从事的工作、得到的薪水,和中介原本承诺的有所出入,这就和被骗去卖了猪仔没有两样。


人力部已经要求参加融入课程的建筑业客工,随身携带完整的原则性批准信以便检查。随着上课的客工今年12月扩大至海事业、制造业和加工业,当局对原则性批准信的寄发情况将有更清楚的了解,未按规定的雇主或雇佣代理,也会面对人力部的处分。


猪仔是人类历史上不堪回首的过去,我们要注意不要让“猪仔”重现。


我国整体的经济活动所需的人力,是远远超过现有人口所能供应的,因此很多行业其实依赖客工来填补劳动力缺口,客工对我们国家的发展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新加坡纪念开埠200年之际,我们也应该重视这些“无名建设者”的贡献。劳资政三方都得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确保离乡背井的客工能够得到合理、公平的对待。


细读人力部的客工调查时,另外一个和猪仔相关的历史名词,也在我脑海里出现,那就是“猪仔馆”。


猪仔馆原本指的是被卖到异国他乡的华工落脚之处,居住条件极为恶劣,而且在狭小的空间里挤了许多人。


本地曾经发生过将租来的房子分成多个逼仄狭小的隔间,再另外转租或者安排自己公司雇用的客工入住的情况。负责采写晚间报纸新闻的同事,偶尔也会接到热心读者通报,说某间组屋或者公寓有很多人进进出出,怀疑沦为“猪仔馆”。


客工调查显示,愿意介绍亲友来新工作的近九成工作准证持有者当中,55.7%将“生活环境良好”列为原因之一,持有S准证的中等技能员工的比率更是高达75.4%。


这两个比率看起来不高,但是比起2014年的调查,分别增加了超过20个百分点,足见当局近来取缔“猪仔馆”,以及改善客工宿舍条件的努力取得了成效,这里应为他们记上一功。


(作者是新闻中心高级记者 tanky@sph.c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