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新电信网络配套 合约更新与退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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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地方的网络配套合约最近期满,虽然已在2月底更新,但在3月中接到的新电信账单,却比原有的多出三倍,令人惊讶。

向新电信授权公司代表了解得知,新电信是以我们没有更新合约为根据,而须收取这样的一个数额;如果确定我们的网络配套已经更新,会退款给我们。

我的问题是:

一、我们的合约在3月14日到期,但在2月25日就更新,并在3月14日当天收到上述账单。新电信授权公司代表说,是因为还没有获知我们已经更新合约,才会收取这笔账款。

从2月25日到3月14日有大约17天时间,现代科技与资讯发达,新电信还没有获知我们已经更新合约,似乎说不过去。又或者,新电信在寄出账单前,可有花功夫了解我们的合约是否已经更新?

二、更新合约前每月收费是102.01元,新电信账单要收的则是407.03元。即使合约没有更新,每个月的收费也不至于要多出三倍。按理说,我们已经是客户,收费应该保持或甚至减少。

我相信,我们应该不是唯一遇到这种情况的机构。如果新电信在任何一个月里发出众多这类账单,再按个别情况退款,先收到的费用金额可观,又会充作什么用途?

三、对于一些小公司,甚至中小型企业来说,一个月里忽然多了300多元的付款,可能是一种负担;要是因为这样而导致银行财路缴付不通过而被罚款,这对小公司经营不公平。

新电信授权公司代表说,在厘清情况后,肯定会退款给我们。我的问题是,是一次过退款?还是分期?还是用来抵销接下来三个月的收费?我认为新电信应该一次过退款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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