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公积金认领人能以其他方式证明与死者关系

公积金局。(档案照)
公积金局。(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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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7日刊登的洪定贤读者投函《公积金认领人和死者关系不易证明》:

公共信托局(Public Trustee's Office)会按照《无遗嘱遗产继承法》(intestacy law)和《回教继承法》,将无提名人的公积金存款分配给受益人。在每个个案中,信托局都必须确认申请认领公积金者为合法受益人。它要求申请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便核实认领人的身份,并确定他们与死者的关系。

至于无法提供新加坡独立前的出生纸和其他记录的个案,信托局愿意接受申请者以其他方式来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这包括阐明与死者的关系的受益人宣誓声明。

我们鼓励所有公积金会员作出提名申请。这将有助于迅速而有效地将公积金存款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

律政部企业通讯司长

吴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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