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是个单亲妈妈,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21岁,是个特需孩子,还不能独自照料自己的生活,目前也还不能融入社会;女儿明年就要开始大学生活,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已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为了要照顾儿子,希望把他带在身边,让他多接触外面的人群,逐步融入社会,她决心向国家环境局申请熟食中心的茶水摊来经营。
无奈成功标价一直是天价,一个茶水摊的月租标价竟然高达4000元,加上水电费、杂费等几项费用,要5000元左右。
我的朋友知道不可能以这样的标价去竞标,因为难以存活。她曾经向环境局求助,有关官员告诉她,可以标菜摊来做,因为这种摊位比较便宜。
可是她对菜摊的生意不熟,不可能拿全家人的生活来做赌注。她在茶水摊工作了十几二十年,想从事自己熟悉的行业。环境局的官员告诉她,他们没办法帮她,因为环境局是采取“公平的投标制”。
求助无门,她只有硬着头皮去找议员帮忙。在议员的协助下,她接到环境局有关人员来电,说环境局是采用投标制,高价者得,目前的标价基本上是4000元左右,没别的办法。
问题是,这样的费用,经营所得真的能负担得起经营成本和家庭的基本费用吗?简单地算一算租金、租金按柜金、水电煤气等的按柜金,器材设备,还有周转资金,要经营一个月租4000元的摊位,非得准备3万元以上的资本不可。对于弱势群体来说,这是一笔很巨大的数目,乐观的估计最少得三五个月才能取得收支平衡,而且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对于一个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解决自己的困难,不拖累社会,不拖累国家的人,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予协助,给予扶持?
我记得过去环境局赋有协助老弱者解决生活问题的使命,难道这个使命已经结束了?需要帮忙的老弱者已不复存在?还是现在已改弦易策,只是向钱看?不然为什么投标一定要高价者得?而不是以合理价或需要协助的投标者得?环境局是不是应该对有需要帮忙的小贩伸出援手,让投标制度更灵活,更富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