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也谈“敬畏语言”

(图/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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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语文工作者汪惠迪在9月19日的《联合早报·言论》发表了《敬畏语言》一文,提出两个观点:其一,简化“固定词组”,如中国央视主持人李红把她所说的“求和”解释为“寻求和平”,汪先生不敢苟同。我非常同意汪先生的观点。简化后的词语不能产生歧义,例如“燃放烟火”,如果简化成“放火”,那就会产生误解。反之,若能保留原来的意思,那也无妨,如体弱(身体瘦弱)、定存(定期存款)等。

倒是我国的法定机构及民间企业的名称,媒体常采用它们的简称,而不是全名,如资媒局(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全名12个字,简化后只有三个字,既容易记忆也突出重点。

其他机构的名称有的多至七八个字,少则四五个字,简化后只有两三个字,如企发局(新加坡企业发展局)、陆交局(陆路交通管理局)、社理会(社区发展理事会)、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建屋局(建屋发展局)、人协(人民协会)、新航(新加坡航空公司)等。

这类简化后的名称,开始使用时,也许大家懵然不解,但时日一久,约定俗成,大家也就习惯了。

本地业余写作人张森林在《新加坡华语词汇的社会职能》(见9月19日《联合早报·言论》)一文中指出,在新加坡华语资料库的“法政”类别中,找不到一个属于新加坡法定机构的名称。

故笔者建议推广华语理事会在修订华语资料库时,可以把上述法定机构的简称(包括原有的全名),一并纳入。以后国内外媒体在引用这些机构名称时就有了参考,不会再出现“把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的‘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写成‘会计与企业管理局’”(张森林语)。

其二,汪先生发现,滥用谐音,窜改成语,如今几乎是全球华语中的通病。谐音成语广告,在中国满街都是,如卖衣服的“衣衣(依依)不舍”、卖酒类的“有口皆杯(碑)”。

这种现象在我国也十分普遍,后港商场的食阁,招牌也采用谐音成语,如卖客家酿豆腐的“客食(似)云来”、卖鱼片汤的“鱼(余)音绕梁”、卖韩国餐的“韩(含)情脉脉”等;就连早报的专栏名也不落人后,如“若颖(影)若现”“珊(煽)风点火”,显然都以作者的名字而设。此外,电视访谈节目《权(全)听你说》、介绍美食的节目《食(势)不可挡》、台湾歌唱选秀节目《声(森)林之王》,则以谐音字来搞噱头。

如果说这是有创意,不如说是对语言的污辱。《灯笼之灾》(见9月20日《早报星期天·想法》)的作者卢丽珊认为,牛车水的“灯笼之灾”,是不尊重华文,是“华文之殇”。我认为她说得一点也不为过。教育部长黄循财呼吁母语学习与使用不该局限于学校,如果我们的孩子看到满街都是谐音成语、谐音字招牌,不免深受影响,写作文时会不期然地用上它们。

我们学校的华文教师竭尽所能,教导孩子每一个汉字的正确读音和写法,却仍然面对错别字连篇的作文。如果我们的媒体继续采用“污染”的华文华语,对孩子的学习华文有极大的破坏力。若让这种趋势继续延伸,我们华文教师所做的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白费心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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