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克恩:培养青年敬畏之心

有效的教育才是培养青年“敬畏”之心的重要管道。(档案照)
有效的教育才是培养青年“敬畏”之心的重要管道。(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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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加坡某高等学府的迎新活动,又因出现猥亵与“不合规矩”的行为,引起媒体与民众的注意。这与近年来不少青年以身试法、破坏公物等行为的不断发生一样,反映时下青年的一些问题。

和往常一样,对于以上行为,各方的评论主要围绕以道德观念提出批判的“道德论”,以伤风败俗提出控诉的“风化论”以及以是非责任提出追究的“责任论”。其中,“道德论”关注的是青年的道德价值观问题,“风化论”关心的是事件的社会影响问题,而“责任论”则关注青年的个人责任与有关机构管理的行政责任问题。

可以说,把此三个环节综合起来看,我们对以上青年事件可以得到较全面的解读。然而,进一步思考,青年如此“伤风败俗”的道德缺陷的根源究竟在哪里?该负起责任的仅仅是与事件有密切关联的当事人(青年)与管理机构吗(例如学校)?对此,我们可以从现今青年缺乏“敬畏”的心理素质,以及忽视对此心理素质进行有效灌输的教育责任进行探讨。

对“敬畏”的重视,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进程的一项重要观念。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圣经》也这么记载:“用虔诚敬畏的心侍奉神”。一般而言,“敬畏”是一个人在崇高不可捉摸的物象面前,内心生起一种因惧怕而产生敬意的心理。它让人在崇高与伟大的面前,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与局限,从而懂得谦卑、谦逊,并虚心学习,以期达到与“敬畏”之对象一般的崇高与伟大。

因此,“敬畏”是使人强大意志与强化能力的重要心理素质。中国文明得以延续几千年的传承,就是源自于人们对传统的“敬畏”,西方文明的发生与辉煌,则与人们对神灵的“敬畏”不无关系。

新加坡独立建国初期就标榜以儒家思想治国,在1983年代成立东亚哲学研究所,共邀国际儒家学者推广儒家伦理,曾掀起所谓“八月群儒会星洲”的热闹场面。当时,教育部还成立“新加坡儒家伦理委员会”,编写了一套完整的儒家伦理课程教材,并在学校实践教学。然而这一股儒学热在1992年,即研究所改为“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之后正式消退,而在这之前,学校里的儒家伦理课程也悄然退出历史舞台。

这种以物质文明取代精神文明的务实做法,所付出的是人们对后者开始不重视的代价,重经济而轻人文,从而导致传统价值观念的逐渐式微薄弱,以及对传统缺乏“敬畏”之心。

因此,当外在因素如全球化发展、新媒体革命、科技创新等席卷而来之时,内在环境在缺乏有效抵御这些风气的强大人文基础的情况下,社会结构开始改变,而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势必产生变化。其中较明显的是家庭结构与观念。

长幼有序、敬老尊贤、遵守孝悌等观念,过去都是透过有效的家庭教育灌输给孩子的,然而随着传统家庭的规模逐渐缩小,现在更多的是小家庭的组织。这样的家庭组织模式,大多以一、两个孩子为核心,甚而将其视为“王子”“公主”一般溺爱,容易养成孩子唯我独尊的自大心理。试问,这些在缺乏灌输“敬畏”观念的家庭教育中成长的孩子,传统伦理的约束又要如何去规范他们的思想与行为?

当然,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汇与融合的新加坡社会,除了传统观念的规范,西方文明的法治也可以起到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当传统道德观念对于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性留下一个空白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新的道德体系来补上。

新加坡是个法治国家,有健全的法律规章制度,应当说,法律标准可以成为此新的道德标准。然而,法律的约束源自西方的宗教精神,所以也唯有当人们把法律视为神圣不可碰,且至高无上的崇高时,犹如对神灵的“敬畏”,其约束力才会在人们的身上发挥作用。

从报道中屡屡看到年轻人如何以身试法,甚至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张扬自己犯罪行为的举动来看,法律的约束力似乎也受到了一定挑战。究其原因,或许还是缺乏这般宗教式的“敬畏”心理。

要让青年拥有“敬畏”之心,在眼下五花八门、资讯发达的世界格局是比较难的。在“敬”与“畏”之间,更重要是如何培养前者。要做到这一点,社会的示范作用至关重要。我们说,当道德与法律成为一种教条的时候,它是死的;当道德与法律是一种行为的时候,它才有了生命价值。因此,有效的教育才是培养青年“敬畏”之心的重要管道。

除了以上所提家庭教育以外,社会教育以及学校教育都应当以道德观念与法治精神的生命价值为基点,从根本上、从心灵上改变青年的心理素质。就以学校教育来说,若能奉行生命教育,把道德观念、校规校训与生活学习融合一处,一以贯之,让学生“敬畏”道德、“敬畏”训规、“敬畏”生活,他们或能以恭敬且谦卑的心学习。

但如今的现实却是,学校教育对生命价值重视不够,学生除了“畏”成绩、“畏”分数、“畏”排名,以及“畏”技能、“畏”求职等物质性的价值以外,更缺乏对人文精神的“敬”。朱熹说过:“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恁地放纵,便是敬”,没有了“敬”,在上述青年所“畏”的条件不存在的情况下(例如离开学校环境),他们就犹如脱缰野马、肆意妄为。

青年时期本是一个人意气风发、血气方刚的人生阶段,就像俗话说的,“人不轻狂枉少年”,不知天高地厚确是青年的心理特征。可以说,他们正是以此“轻狂”去接触与认识这个世界,本无可厚非。但凡事都需讲求适度与平衡,无论是个人或者环境,一旦失衡就会导致严重后果。

培养青年的“敬畏”之心,并不是压抑青年心理的自由发展,而是制衡他们的“轻狂”,让青年懂得留有余地、懂得律己宽人。如此,才是“不枉少年”。

(作者是前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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