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金庸盖棺时分,自媒体人借题开了个狂欢派对,谁都要站出来说几句。当然,这本身就是金庸影响力的说明。除了缅怀与赞美,也有少部分的批评和非议,可以分成批其文、批其人两类。


前者可以由北京作家王朔代表。很多网络平台不约而同地推出1999年王朔发表的《我看金庸》一文。王朔说:“这些年来,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说是四大俗。”


新加坡这地方就是个世俗社会,民风以“通俗”为主流,除了荷尔蒙不稳的未成年人和艺术家,“俗”是所有正常人的追求和原则,街头的短裤拖鞋及提供大众餐饮的小贩中心是很好的阐释。所以我这个俗人,见而失笑——因为“俗”不止不是毛病,而且说明人家对市场的把握上有独到之处。


但王朔不俗,我不能忘记青少年时期被他诙谐、尖刻的行文,搞到各种大乐的场面。此人头脑机敏而有批判精神,相信他不是乱讲话。王朔除了批评金庸武侠小说应用旧时代文体的套路之外,还罗列以下:一、语言陈腐;二、人物虚假;三、鼓吹杀戮,并冠以正义的名义;四、为读者提供逃避主义享乐。


我是对金庸作品和王朔作品都赞成的读者,所谓两者粉丝的重合部分。对他们的文风粗略比较并画像的话,我认为他们一个走传统,一个走叛逆;一个厚道君子,一个尖刻小人。王朔自己说的意思对:不能比,不可比,各有所长,各有可爱的地方和积极的意义。


1990年代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不久,人们的头脑还在惯性中运作。王朔的各种尖刻是社会个体权利与意义凸显的表征,是人们“自我”的觉醒。敢要求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一切听从领导与组织,从泯灭自我的文革式“集体主义”中剥离出来,对社会风气的文明进步意义非凡。


这个说法并不夸张,我见过文字资料,人们谈恋爱和过夫妻生活都要向组织汇报的,“无私”的要求是普及全民的,毫无隐私可言。而个体权利的逐渐被认可,得益于当时王朔式的叛逆与尖刻。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王朔的批评应当被辨证地看待。有的学者、作家认为王朔言中了,完全没错。而我们在新加坡这个地方,在20年后的今天看来,金庸小说那“王批”的四点则无一成立。首先,这里不讲文艺围绕政治那套,就算提供逃避主义享乐也是文学客观职能,带本金庸搭飞机“杀时间”,是很多人的流行做法。


王朔文中感慨:“我们有过自己的趣味,也有四大支柱:新时期文学,摇滚,北京电影学院的几代师生和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十年。创作现在都萎缩了,在流行趣味上可说是全盘沦陷。”其中的新时期文学是很讲究现实意义的,就算有些让你觉得非常不舒服、难以接受,那时总有一些评论跳出来讲它“很真实”。好像这就是读者必须买单的理由,比如其中一本涉及新加坡的小说《乌鸦》。拜读之后觉得敬谢不敏,这种“不俗”还是离我越远越好。


说金庸语言陈腐是非常片面的,金庸的语言功力是家学渊源的底子,陈则陈矣,绝无腐朽的迹象,那种文采斐然看来是要光照个几百年不止了。王朔的文字也有力度和风采,但流传时间稍微一长再看,两者的高下不言而喻。


我最在意的是指责金文这个“正义的名义”——金庸小说之所以成为华人的瑰宝,除了因为其文字的魅力、情节的吸引,我认为其中让人“一见如故”的部分,乃是传统的儒家精华:忠孝节义。这是身为华人自幼被浸儒的正义道德,在任何意识形态中都是被肯定、被歌颂的东西。


当然,王朔讲“旧的、天真的、自我神话的东西就是比别的什么都有生命力”,这是有原因的。事实上,儒家的精华只能在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显出神韵,在法治欠奉、专权独断的不够文明社会里,儒家的东西确实易被利用,处处变成桎梏和糟粕。


大侠鹤驾西征当儿,还有批其人的。说金庸是出轨的“渣男”,把前妻病逝和儿子自杀也算到金庸的人品账上。对此我是这么说的:私德,相关的人才有权评论。


附赠一句鲁迅名言: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岂不冤哉?


(作者是私企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