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线上或线下蓄意散播谎言或假信息,或更为人所知的“假新闻”,都会对社会的民主福祉构成严重威胁。民主运作的前提是公民拥有共同的现实,假信息却扭曲了这一现实。这包括“深伪”(deep fakes),它由人工智能驱动,通过模仿语言和图像,使某人看似在说或做他从未说过或做过的事情。


科技的巧妙运用,例如可决定谁应该接收各别有针对性信息和广告的演算法,意味着通过分析个人的媒体消费习惯和电邮,就可以根据个人的政治观点、偏见和关注来量身定做网络假信息。为了享用“免费”服务如网络搜索工具和社交媒体,我们以自己的数据作为交换,而那些怀有恶意的人可以把这些数据武器化。


各国都受到蓄意左右公众舆论、破坏社会凝聚力、影响选举结果、制造公众恐慌,以及通过谎言、歪曲事实、网上散播不实言论和“假草根”手法(astroturfing)煽动暴力的企图的影响。这个威胁可能成为明显而真实的危险,尤其是在情绪可能高涨,公众舆论可能出现分歧的重大全国性事件(如选举)期间。


因此,对任何社会来说,低估蓄意散播假信息活动所造成的威胁是不明智的,而狭隘的想法往往令情况雪上加霜,以致真相难明。然而,任何社会都不应对这种公认的威胁过分惊慌。


认清威胁的实质,但绝不能让它削弱我们。如果我们的生活方式受到破坏性影响,那么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就会得逞。


然而,各国政府在对抗假信息威胁时,往往过于关注社会的脆弱性,而不是加强正面因素,如对公共机构和主流媒体的高度信任。这意味着要对假信息的形势、新闻的消费方式,以及公众对公共机构和程序的信任程度,有深入的了解。


假新闻不是新鲜事,散布不实信息的活动也是如此。在人类文明历史上,出于政治阴谋、治国权术和战争目的而进行的假信息行动,比比皆是。可以肯定的是,方便而实惠的技术,意味着假新闻的影响力和接触面现在已成倍扩大。


法律之外


也许有必要强化现有法律中规定的权力和刑罚,以便更好地处理不断变化的威胁。如是这样,任何立法的重点都应该放在散播假信息的活动上,这类活动是外国或非国家行为体使用的政治手段,或是出于牟利的私人目的。法律绝不能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方面。


简而言之,任何强大的权力都必须经过精细校准(calibrated)。重点必须完全放在蓄意散播假信息的活动上,这些活动往往旨在破坏社会的生活方式、人民之间的信任,以及对公共部门的信任。过度宽泛的法律可能会扼杀自下而上的力量和社会动员,而这是打击和遏制假信息的必要条件。


至于面簿、推特和WhatsApp等媒体平台在被用来散播假信息时,它们是否无须为第三方用户使用其服务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是个需要仔细研究的问题。如果这类平台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它们在应对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活动所造成的危害时,反应能力可能会受到抑制。


另一方面,如果媒体平台承担过重的责任,则将对网络服务的发展,以及它们作为维护言论自由的重要方式产生不利的影响。


保护我们的宪法自由


任何赋予当局重大权力的强有力立法,随之而来的关切是言论和表达的基本自由可能受到损害。须要澄清的是,打击假新闻的斗争并不是一场零和游戏,即为了战胜假信息,言论和表达的自由就必须受到限制。


相反,尝试限制基本自由可能适得其反,而且有大力压制异见之嫌。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必要负责任地行使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以确保错误言论和假信息的真面目被彻底暴露。


因此,任何法律都必须在保护国内方面,公正地平衡各方的相竞利益,同时确保我们珍视的价值观不被削弱。


仅仅是通过让我们削弱自己的宪法自由和定义我们的社会价值观,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就可得逞。在这方面,如果要赋予当局在危机时期遏制假信息的重大权力,就必须对其进行司法监督。


采用多方合作的综合方针


即使法律是处理任何构成明显而现实威胁的假信息的重要手段,它们也绝不是灵丹妙药。德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英国等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政府,都曾试图或正在考虑采取反制措施,打击假信息活动。


然而,要想不为假信息所制,就必须采取非立法措施,如提高社会的信息素养,来保卫和加强国内战线。在制定新的应对措施时,同样重要的是不要削弱社会识别真伪和做出正确判断的固有能力。


如果要成功地挫败假信息活动,我们就必须分担责任。一个多方合作的方案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精心协调、时机恰当的散播假信息活动,往往会利用数码技术和平台,以取得深入而广泛的影响。


简言之,社会必须加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因为如果必须动用到打击假信息的严刑峻法,就可能为时已晚。


在建立社会抵御能力方面,教育机构、图书馆和主流媒体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这种要求采取多管齐下、“全社会”方针的呼吁,却回避了一个问题,即我们为什么和如何背离了“每个人都有权利有自己的想法,但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想法当作事实”的劝诫。


因此,必须适当考虑加强可信赖的信息来源,如报章和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即使它们不得不努力应对其似乎式微的影响力,并与其读者和受众(特别是年轻人)保持相关性。


对于拥有共同现实的公民来说,开放而值得信赖的信息来源,有助于实现民主的基本原则。社会还须要增强自身的韧性,因为一旦一场企图对社会造成伤害的假信息行动正在进行中,那么,重要的是社会会如何从这些阴险诡计中反弹。


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政府并不能战胜假信息。人民才是对抗企图分裂和破坏的阴险势力的堡垒。


最终,要成功地战胜假信息的祸害,当务之急是在公共话语中提倡负责任的言论自由,鼓励信息和思想的交流,并加强对民主进程,特别是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和信心。


(作者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黄金顺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