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诞生。这对婴儿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他们出生后可以天然抵抗爱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爱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此新闻一出即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


从技术层面上讲,研究者称该基因编辑的理论依据,是通过基因手术修改CCR5基因,此基因是爱之病病毒(HIV)入侵机体细胞的主要辅助受体之一。通过此方式使人缺失该项基因,从而获得对HIV病毒的免疫。该实验用了CRISPR/Cas9的基因剪辑技术,这项技术确实是简单高效,而且在全球的医学、动植物育种、药物筛选等领域都广泛的使用。


此前有资料表示,在北欧人群里,确实有10%的人天然存在CCR5基因缺失。拥有这种突变的人,能够关闭HIV病毒感染大门,使病毒无法入侵人体细胞。不久前,中国的研究学者也曾在动物体内通过基因编辑,实现了HIV病毒的天然免疫。但那时普遍认为,从动物实验到人体的过渡,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今天突然“大跃进”似的“进步”,引发对关于人体的实验技术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有效性的质疑非常强烈。


由于作者没有在相关的杂志、期刊发表论文,或者公开实验数据,因此研究的真伪尚缺乏进一步的证实。而且研究者宣称是对HIV病毒天然免疫的人体,我们也不可能让实验对象真的去感染HIV病毒来验伪,所以就存在着实验真伪性的待证困难。


另外,患有CCR5基因缺失的人体,虽然有了免疫HIV病毒的能力,但是否会对其他方面的生理功能产生影响,尚不得而知。在缺乏足够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就贸然进行人体实验,是极其不负责任,也是极其不理智的。


从伦理层面来看,有关资料显示,此次研究的医学伦理是由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专家团审批通过的。这是一家私立的医院,而且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告,目前该医院还处于一场严重的医疗诉讼。


根据中国医学伦理审查制度的规定,一般来讲,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是有权成立自己的机构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常规的有关生物、人体的实验,都必须通过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卫健委则成立全国性质的伦理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机构,主要针对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对重大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有关人体基因编辑的实验项目,是否已经足够重大到需要卫生部门的全国伦理委员会来审查?一家私立医院的机构伦理委员会,是否有足够的权力审批如此重要的议题?此项研究在伦理层面上恐怕是极其不够严谨的。


今年,中山大学曾经在相关的期刊上报道中国国内对于基因编辑婴儿的研究态度,超过67%的人对此持积极的态度,但那更多是支持治疗遗传疾病。通过基因编辑来治疗爱之病,还是一个超过大家想象的领域和议题。在没有充分社会舆论的培育和良好氛围的情况下,研究者就贸然进行如此的试验,自然会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和反感。


作为一名医学科学工作者,应当有充分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须知科学技术并非恣意妄为、敢为天下先即可的“不畏之具”,而是满怀对自然和人性尊重和敬畏的人文精神。以超越现实社会、伦理的接受度任意胡为的科学研究,恐怕只能成为急功近利的“科学怪人”,而丧失了科学工作者最根本的初心。


(作者是中国北京协和医学院外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