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育领导的当局显然在理性地算计自己与对手的力量对比,并根据逐渐公开的选票结果,决定下一步的对策。为了防止新崛起的未来前进党成为此次大选的“黑天鹅”,当局特意留了一个杀手锏,就是保留对未来前进党党魁塔纳通的起诉权。


泰国大选结束了,但局势并未明朗。在选举委员会尚未发布完全的计票结果的情况下,亲达信的为泰党与亲军方的公民力量党,就早已迫不及待地各自认定本党已取胜。扑朔迷离的政治走势,给投资者的未来预期蒙上了阴影,也给“政治谣言”提供了传播空间。泰国官方3月28日证实,有九人因在社交媒体上散布与此次大选有关的“假新闻”而被逮捕,面临的最高刑罚将是五年监禁和3100美元罚款。


目前泰国的政情,既不同于威权国家,也不同于民主国家。在典型的威权国家,权力更替的规则相对简单(如前任指定),人事变更的结果常常早在投票前就已确定,“选举”不过是确认“继承人”的合法手续而已;而在典型的民主国家,权力更替的规则也相对简单(如简单多数制),在计票统计完成之后,会立即公布竞选结果,通常不会久拖不宣。泰国则不同,不仅设计了一套复杂的算法,让选举结果雾里看花,而且正式结果的最终公布日期也要等到5月9日,届时距离选举结束已一个月有余。


表面看来,泰国的“矫情”似乎让人看不懂。然而实际上“独特”的泰国,也许正代表了后发国家政治发展的普遍困境:它们既无法退回到传统的威权模式,也无法在短期内走向成熟的民主体制。于是在“进退两难”之间,看似偏离民主常态的“权力游戏”,又有着现实的合理逻辑。


久拖不宣的大选结果


这是此次大选第一个让人困惑的地方。按照政治学常识来理解,既然选择了民主的权力游戏,就应该让投票结果“说了算”。也就是说,参与竞争的各方都要尊重最后的计票结果,成功者不搞“秋后算账”,失败者也不“撒泼打诨”。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就须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因为选举结果公布得越及时,其公信力越高,也就越容易获得候选人及选民的认可和接受。


然而我们却看到,泰国选举的投票结果的公布日期,被人为地分成两个阶段:非正式结果与正式结果。按照3月24日投票当天的说法,非正式的投票结果会在投票结束后三个小时揭晓,正式的投票结果则在5月9日公布。抛开正式结果的公布日期不说,原本应在当日公布的非正式结果也一拖再拖。在3月24日当晚与25日下午分别公布了92%选票与95%选票的计票结果之后,就进入了一段长达三天的“空档期”。直到3月28日,泰国选举委员会才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统计100%选票后的非正式结果。


上述做法背后的考虑是什么呢?首先,将正式结果的公布日期定在5月9日,显然有深远的考虑。泰国新国王哇集拉隆功将在5月4日至6日举行加冕仪式,选择在国王加冕仪式之后公布大选结果,很明显是为了避免大选结果干扰国王的加冕仪式。如果在加冕仪式之前公布正式结果的话,一旦参选政党对选举结果产生质疑,不排除引发街头政治的可能,毕竟街头政治对泰国民众来说并不陌生,况且民众的政治激情已经被军政府压抑了五年之久。


其次,如果担心大选结果会干扰国王的加冕仪式,为什么不将大选推迟到国王加冕礼之后呢?反正在过去的五年里,大选已经被推迟了六次,也不差这两个月的时间。这种看法实际上没有看到举行大选的意义,显然不仅是通过还政于民来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同时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那就是要树立新国王亲民主的良好形象。在这样一个民主的时代,亲近民主不仅会增加新国王的权威,也会提升其国际形象;而且举行此次大选,正是新国王在1月23日发布敕令才最终拍板决定的。因此,大选日期定在国王加冕典礼之前,就有了向王国加冕献礼的意义,标志着开创新政治气象的决心。


第三,非正式的选举结果也推迟公布,同样暗含当局的理性算计。巴育领导的当局显然在理性地算计自己与对手的力量对比,并根据逐渐公开的选票结果,决定下一步的对策。为了防止新崛起的未来前进党成为此次大选的“黑天鹅”,当局特意留了一个杀手锏,就是保留对未来前进党党魁塔纳通的起诉权。今年2月27日,泰国检方曾传唤塔纳通,指控他与未来前进党的另外两名党员,因上载到面簿的一场演说涉嫌发布假信息而违反电脑犯罪法,并决定将在3月26日,也就是大选后两天,公布是否提讼塔纳通及其两名党员。


这实际上是当局手里的一张牌,至于是否打出这张牌,当局肯定会根据选票结果来作出决定。我们看到,非正式结果是在3月28日公布的,恰好是在3月26日之后。如果在26日之前公布的话,起诉塔纳通这张牌也就失去意义了。


抑制多数党形成的制度设计


此次大选第二个让人困惑的地方,是泰国设计了一套抑制多数党出现的制度。与英国一样,泰国也是议会君主制(或称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规定政治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威斯敏斯特式”议会民主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权力集中在议会多数党手中。由于首相也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政府的各项活动在议会中通常不会遇到障碍,由此保证了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这也是英国学者白芝浩(Walter Bagehot)所发现的英国宪政的“效率秘密”(the efficient secret)。


然而我们却看到,此次泰国大选所依据的2017年新宪法及选举法,却设计出一套抑制多数党出现的复杂制度。抛开上议院由军方控制的250议席不谈,我们只看跟政党有关的下议院500个席位是如何分配的:在下议院全部500个席位中,有350个是“选区议席”,由选民投票产生议员,另外150席是“政党席位”,按照政党得票比例分配。350个选区议席基本公平,关键就在于剩下的150个政党议席,是根据各政党所获得的总选票的比率,将议席分配给政党,但须扣除之前所获得的选区议席数。


《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对此作了清晰阐释:“首先,必须算出每个席位的‘价值’,即有效投票总数除以500个总议席。假设此次合格选民中投下的有效票共有4000万张,除以500,每个席位的‘价值’就是8万票……以为泰党为例,它获得了720万张有效票,若除以上述假设的每席8万票,即该党可得到90个议席;而根据选委会公布的非正式成绩,为泰党夺得下议院137个议席,超过了该得‘限额’,所以不能再分到任何席位。”


也就是说,获得选区议席越多的政党,所扣除的政党议席也就越多。这套制度最终产生的结果就是,拉平了大党与小党之间的实力差距,从而抑制多数党的产生。在无法产生多数党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政党联合政府。而与多数党政府相比,多党联合组阁模式无疑会增加组阁成本,也不利于与政府运作与政策执行的稳定。


这种看似很难理解的设计,其实反映了军政府当局的考虑:防止亲达信阵营的政党东山再起。作为泰国政坛的两大对立阵营,军方及保守阵营对亲达信阵营的政党是相当忌惮的。泰国1997年的“民主宪法”实施,为大党的出现创造了制度条件。达信以商人特有的敏感,抓住机会在1998年创立泰爱泰党。在2001年的大选中,泰爱泰党一举击败传统大党民主党,上台执政。在2006年的大选中,达信领导的泰爱泰党又获得连任。随后,军人发动政变推翻达信政府,泰爱泰党也被解散。虽然军方及保守阵营解散了泰爱泰党,却无法消除亲达信阵营的政治影响力。


此后,人民力量党与为泰党先后继承了泰爱泰党的衣钵,并在选举中屡次击败保守阵营。2014年的军事政变虽然再次推翻了为泰党的英叻政府,却没有解散为泰党。此次复杂的选举制度设计,显然就是针对为泰党,防止为泰党再次独揽大权。


一篇研究泰国民主的文章开头曾说,“总说转型在路上,却无人知道路在何方”。如果我们以成熟的民主国家为典范来看待泰国,“泰式民主”确实有些跑偏。然而,如果回到泰国自身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中,种种看似偏离民主常态的“权力游戏”,却有着现实的合理逻辑。理想值得追求,现实无法超越。祝福泰国走出自己的民主之路,交出一份让泰国人民满意的答卷。


(作者是中国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