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6条措施”前13条是针对台资企业与投资、后13条则是针对台湾民众为对象。在台商投资权益包括台企与陆企同等参与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在台湾民众权益包括给予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待遇、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领域。
这些给予台湾民众享有与大陆民众“同等待遇”的措施,有的学者认为除领事保护是超国民待遇外,其余权益已属准国民待遇。基本上,2018年2月28日公布的“31条措施”属于政策性、原则性、指导性的纲领,“26条措施”则是具体性、实务性的作为。这是大陆当局基于“两岸一家亲”理念,落实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策略,给予台湾民众“同等待遇”,借此实践“融合渐统”和“反独促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