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财:台湾“去国家统一”立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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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总统蔡英文宣誓就职第二任期前夕,执政的民进党立法委员提出《宪法增修条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试图删除增修条文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两岸条例第一条“国家统一前”文字,改以“因应国家发展”取代之。其中,两岸条例已在立法院一读付委,修宪案则列入5月15日立法院会报告事项,进入一读程序。然在最后紧要关头,提案人悬崖勒马主动撤回两议案,避免了一场台湾内部宪政危机与两岸极限对决和冲突。


从提案者主动撤案的动作来解析其政治意涵,或可判断为民进党已认知到,这种触及大陆对台政策底线的危险举措,不仅违反其一再宣称“维持现状”的承诺、“新四不原则”(承诺不变、善意不变、不挑衅、不屈服);也意味着一旦大陆当局视此为“法理台独”的修法,将授予启动《反分裂国家法》口实,运用非和平方式遏制和挫败台独。换言之,蔡英文政府已认识到在两岸条例、宪法增修条文修正草案中,若删除“国家统一前”“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恐构成悖离“维持现状”的承诺。这样的挑衅政治行为,将对台湾安全产生明显而立即的危险。


首先,这项立委提案恐涉及宪政危机及违宪的争论。在两岸条例修正草案中,将第一条“国家统一前”字眼改为“因应国家发展”;第26条之一及第63条则将“国家统一”字眼,改为“国家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此次两岸条例修法是配合宪法增修条文,修正删除“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然而,宪法增修条文修正尚未启动,反而是法律层次的两岸条例修法先行。若未来宪法层次无法修正变动,法律层面却已先行修改,恐产生违宪之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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